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68J/2025-275870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05 15:04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义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武科〔2023〕1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县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武义县科技计划项目分县级重点研发项目(工业类)、一般研发项目(农业与社发类)两类。
1.重点研发项目(工业类):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紧扣“六大”重点产业链,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主要涵盖工业互联网、新能源及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健康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项目要以产业化为导向,以核心产品开发、关键技术攻克、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主要任务,具有较好的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2.一般研发项目(农业与社发类)
农业类:围绕提高我县农业竞争力、农业经营效益,实现乡村振兴等目标,紧扣数字农业、生态农业两大方向,在种子种苗、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重点支持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一镇一品、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技术研究。
社发类:支持重大多发疾病病理与防治医学研究、公共卫生及生殖健康关键技术、医疗新技术、新模式研究,支持垃圾分类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道路交通技术、公共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等其他社发领域技术研究。
(二)县级重点研发项目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项目申请单位实施在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申报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原则上应是建有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
3.项目负责人在专业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与其他项目不重复或近似;
5.项目申报前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整个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6.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7.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8.优先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实施的自主研发项目。
9.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或近三年内有项目结题终止的,不得再申报。
(三)一般研发项目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农业类项目申请单位实施在研科技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3.项目负责人在专业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
4.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县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
5.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或近三年内有项目结题终止的,不得再申报;
6.农业类项目近三年有结题终止的单位不得再申报;
7.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与其他项目不重复或近似;
8.项目申报前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整个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9.农业类、社发类项目预算总经费分别不低于5万元、3万元;
10.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二、申报项目需提供材料
1.《武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关附件:申报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说明项目有关情况的技术合同、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等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武义县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并随报word电子文档。
三、项目征集受理时间
2025年县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联系人:吴静剑,电话:89089611;
电子邮箱:wy87641351@126.com。
武义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