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79377206Y/2025-276839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 | ||
文号: | 武安办〔2025〕1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15 09:03 |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武义县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23〕7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浙安委办〔2024〕55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包保对象
全县除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尾矿库“头顶库”外,其他正常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的地下矿山、中型以上露天矿山及尾矿库。
二、包保责任人
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的县领导为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每名领导包保的地下矿山、尾矿库总数不宜超过3座(见附件1)。
三、包保职责
(一)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或以书面报告形式听取包保对象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其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包保对象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二)每年可在汛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等特殊时段至少深入包保的地下矿山、尾矿库开展1次现场安全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实际控制人现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等情况,推动构建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责任,动态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
(三)支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严防漏管失控;跟踪落实本级政府及安委会、上级政府及安委会对包保对象的督办事项。
(四)指导、督促包保对象所在企业规范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协调处置包保对象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五)包保对象属于停用或者已经闭库但未销号的尾矿库的,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完成闭库销号;涉及尾砂回采的,督促其按照批准时间完成回采并注销。
(六)包保的地下矿山涉及联片矿区,且联片矿区隐蔽致灾风险严重的,负责牵头落实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七)包保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或予以关闭、提请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落实停产停建或者关闭措施。
四、督导检查内容
(一)地下矿山。主要督导检查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配备“五职矿长”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三大系统(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建设及运行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员工培训教育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企业领导值班值守在岗情况,汛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情况;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地下矿山废弃矿井封堵和巡查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长期停产停建矿山设备设施是否断电、停供矿山民爆物品、井口封闭。
(二)露天矿山。主要督导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节理、裂隙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矿山,是否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边坡;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者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者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三)尾矿库。主要检查运行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报告是否过期;运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上传情况和在线监测系统联网上线情况;尾矿库周边山体有无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情况;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建筑、尾矿回采、取水、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停用尾矿库库内存水情况,有无破坏坝体行为;停用尾矿库是否开展安全治理及当前治理进度。
五、实行公告公示
每一座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矿山基本信息、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信息。
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辖区内每一座矿山名称、所属企业、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
武义县矿山基本情况公示清单
序 号 | 矿山名称 | 矿山类别 | 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生产状况 | 县级包保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乡级包保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日常安全 监管主体 |
1 | 浙江白阳矿业 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武义县茭道镇杨家 白阳山路1号 | 陈高扬 | 13566931808 | 正常生产 | 陈 辉 0579-87668166 | 余国平0579-89092102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茭道镇人民政府 |
2 | 金华东方萤石有限公司杨家浮选厂破机堂尾矿库 | 尾矿库 | 武义县茭道镇 杨家工业区 | 张孝平 | 13506580170 | 在生产 (尾砂回采) | 陈 辉0579-87668166 | 余国平0579-89092102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茭道镇人民政府 |
3 | 武义天道矿业有限公司 | 露天矿山 | 武义县茭道镇 罗山村 | 陆新江 | 13905723059 | 正常生产 | 陈 辉0579-87668166 | 余国平0579-89092102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茭道镇人民政府 |
4 | 浙江泰安矿业 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武义县白姆乡 谢坑村 | 祝军杰 | 13655893333 | 正常生产 | 曹锦勋 0579-87676308 | 雷王晓0579-87770002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白姆乡人民政府 |
5 | 武义新弘矿业 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武义县桃溪镇 东垄村 | 陈庆峰 | 13957996468 | 基建期 | 曹锦勋0579-87676308 | 潘洪江0579-87882339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桃溪镇人民政府 |
6 | 浙江友美矿业有限公司 | 露天矿山 | 武义县履坦镇山坑 寺66号 | 徐耀春 | 13862796677 | 基建期 | 曹锦勋0579-87676308 | 徐一威0579-87690018 |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履坦镇人民政府 |
附件2
武义县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职责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或以书面报告形式听取包保对象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其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包保对象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 2025年底 | |
2 | 每年可在汛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等特殊时段至少深入包保的地下矿山、尾矿库开展1次现场安全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实际控制人现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等情况,推动构建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责任,动态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 | 2025年6月底 | |
3 | 支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严防漏管失控;跟踪落实本级政府及安委会、上级政府及安委会对包保对象的督办事项。 | 常态化 | |
4 | 指导、督促包保对象所在企业规范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协调处置包保对象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 常态化 | |
5 | 包保对象属于停用或者已经闭库但未销号的尾矿库的,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完成闭库销号;涉及尾砂回采的,督促其按照批准时间完成回采并注销。 | 常态化 | |
6 | 包保的地下矿山涉及联片矿区,且联片矿区隐蔽致灾风险严重的,负责牵头落实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 常态化 | |
7 | 包保的地下矿山、尾矿库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或予以关闭、提请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落实停产停建或者关闭措施。 | 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