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1923/2025-278295 发布机构: 人力社保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12 09:56

公 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12 09:5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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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受理的申请人朱勇与你单位工伤认定一案,现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金武工决[2025]00365),认定朱勇受伤为工伤。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武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