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563R/2025-278472 发布机构: 王宅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0 11:23

关于印发《武义县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王宅镇     发布时间: 2025-06-20 11:2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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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各科室:

现将《武义县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县王宅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武义县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

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的通知》浙防指〔2025〕1号等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防御基础,提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筑牢防汛防台“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筑牢防汛防台救灾人民防线,着力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五张网”提能升级建设,推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与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实现“1833”联合指挥体系五级贯通,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基层防汛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提升极端情况下“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能力,更高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领导小组

为按时、高质完成提能升级建设工作,决定成立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徐红卫(王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佳凝(分管应急负责人)

祝勇伟(分管水利负责人)

方  栋(分管人武负责人)

傅尉良(分管资规负责人)

王  刊(分管住建负责人)

项官锋(分管农业农村负责人)

成  员:单兴东(负责应急工作人员)

何  俊(水利员)

蒋  泽(灾害信息员)

吴  皝(气象工作信息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动员部署会,研究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五张网”提能升级建设内容,开展自排自查工作,分析存在的不足。同时,开展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的培训工作,做好提能升级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全面推进。各村(社区)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力争主汛期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在实战中进一步巩固提升。

(1)梅汛前重点工作。完成王宅镇预案优化,王宅镇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编制,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建立王宅镇“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等。

(2)台汛前重点工作。根据要求配备卫星电话配套组件、无人机、应急照明灯组等装备设施配备;完成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群众警示教育和新任防汛责任人岗前培训等。

(三)不断完善。立足实战,通过今年汛期的检验,及时发现应用中的问题,查找不足,开展分析评估,进行整改提升,例如完善巡查、值班、物资等台账,不定时抽查责任人等。认真总结、提炼提能升级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持续巩固建设成果。

(四)验收提升。按要求接受县级验收,配合做好上级防指对县级的提能升级建设验收指导工作,针对建设任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条线、各村(社区)要把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指的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全力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基础。

(二)规划先行,强化落实。深入研究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人员责任。要科学严密组织,提升建设效果,在任务设置、组织形式上紧贴实际、注重实效,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三)有序推进,提升效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涉及到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制度预案编制等内容,要加强沟通,综合协调,全力提升工作效率,做到平稳有序高效推进。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提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工作质量,确保民生实事能办实办好。

附表1: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三张清单”;

附表2:防范应对短临强降雨与台风实战应用手册。


附表1:

王宅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三张清单”

类别

序号

具体任务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上级指导部门

组织指挥提能升级

1

组织机构

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具体负责。

常务副镇长

李佳凝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2

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王宅镇应消站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3

村(社区)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工作组。

各片片长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4

村(社区)防汛职责按规定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网格,针对专业性强、基层网格员难以承担的防汛职责,在行业部门指导下,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补充落实巡查、预警等责任人。

平安法治办

农业农村办

资规所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务、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5

工作机制

汛前,乡镇(街道)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明确综合协调、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联合救援、联合保障等工作组职责和工作流程,应急响应期间高效运行应急指挥机制,有效承接县级“1833”联合指挥体系任务要求。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6

村(社区)明确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应急工作小组分工,协助乡镇(街道)做好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片片长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7

责任落实

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到人”包保责任人。

各工作片

片长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8

乡镇(街道)明确乡级防汛责任人并落实责任告知。乡级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了解辖区主要风险,掌握队伍、物资等应急资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9

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熟悉“246”等职责。

各村(社)书记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10

平台应用

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和应急消防管理站等有关业务人员熟练使用“1833”联合指挥体系乡级指挥平台,有条件的补充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功能模块。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全面运行

县防指办

11

应急响应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责任人依托数字化平台,提高组织指挥、人员转移、巡查排险、抢险救援、信息上报等工作效率。

镇、村(社区)

2025年6月投入运行并持续进行

县防指办

风险防控

提能升级

12

风险管理

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组织动态更新。

各片片长

2025年5月完成并动态更新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务、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3

在行业部门指导下,乡镇(街道)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

应消站、资规所、经济生态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等各承接办公室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务、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4

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各片片长

2025年5月完成并持续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务、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5

隐患排查

乡镇(街道)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按照县级防指组织行业部门编制的隐患排查“一本通”组织开展巡查排查。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6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7

村(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书记

2025年4月持续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8

人员转移

在行业部门指导下,乡镇(街道)定期开展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排摸复核,编制人员梯次转移方案,包括人员转移清单、极端情况下扩面转移清单和重点人群(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困境儿童等)“一户一策”。

各片片长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文广旅体等相关成员单位

19

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在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附近安全区域设置紧急避险点。

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

20

村(社区)掌握辖区受影响人员底数,熟悉人员转移方案,协助落实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和避灾安置场所管理。

各村(社区)

书记

2025年4月并持续

县防指办

预警响应

提能升级

21

预案方案

乡镇(街道)定期修订乡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更新乡级防汛防台工作手册和指挥要素图。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

22

乡镇(街道)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人员转移避灾、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

23

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汛前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公布。

各片长、各村(社)书记

2025年4月

县防指办

24

有风险区的村(社区)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

各村(社)书记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

25

监测预警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共享行业部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视频资源,鼓励增加高空瞭望监控设施。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

26

乡镇(街道)建立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两张预警对象清单,健全预警信息分级分类传递机制,明确在不同预警等级下的预警责任人、预警对象、传递方式、时限要求。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

27

乡镇(街道)参照“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村(社区)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明确叫应对象、叫应内容、反馈要求;鼓励应用数字化平台、人工智能等科技和信息技术实施叫应叫醒;有条件的实现监测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自动发布。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

28

村(社区)共享监测预警信息,建立钉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各片片长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公安、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

预警响应

提能升级

29

自主响应

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乡村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为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细化启动流程,遇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情况可通过浙政钉、微信群等快速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

30

村(社区)明确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应对措施;群众转移时做到“5要带、4必走、3不回”。

各片长、各村(社)书记

2025年5月

县防指办

抢险救援

提能升级

31

抢险队伍

乡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日常管理。

应急消防管理站、民兵连

2025年5月完成并持续训练

县应急管理局

32

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每年开展队伍整组,落实队伍、装备动态编组管理。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5月完成并持续训练

县应急管理局

33

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4月完成并持续训练

县应急管理局

34

鼓励乡镇(街道)建立相邻乡镇(街道)互帮互救机制,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救援协议。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

县应急管理局

35

物资装备

乡镇(街道)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试行)》要求和辖区实际储备应急物资并做好管理维护;多灾易灾乡镇(街道)配备卫星电话配套组件、无人机、应急照明平台等必要装备。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完成并持续

县应急管理局

36

多灾易灾村(社区)在“三大件”“四小件”全覆盖基础上,掌握挖机等大型抢险机械资源;村(社区)汛期卫星电话抽查回拨率100%。

各村(社区)

书记

2025年5月完成并持续

县应急管理局

运行保障

提能升级

37

宣传培训

乡镇(街道)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应知应会宣传;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防汛第一课”。

应消站、资规所、经济生态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等各承接办公室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建设等部门

38

村(社区)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将宣传册、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鼓励将防汛防台宣传纳入“村规民约”。

各村(社区)

书记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

39

激励机制

鼓励各地建立防汛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应急消防管理站

2025年6月

县防指办、财政、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

40

对发现重大隐患、提前转移人员避免伤亡、避免重大财产损失等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0月

县防指办、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


附表2:

防范应对短临强降雨与台风实用手册

灾害类型

工作事项

具体措施

镇级

村级

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

监测预警

王宅镇值班人员实时关注预警信息,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条线负责人、村负责人及网格员,并报告镇有关负责人。

村(社区)收到预警后通知防汛责任人和群众。

叫应叫醒

(1)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橙色预警:镇长、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副书记或者副镇长中一人坐镇指挥;(2)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红色预警:党政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3)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橙色以上预警:值班人员叫应村主要负责人。

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橙色以上预警: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岗履职。

快速响应

王宅镇有关负责人以预报预警为令,遇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结合实际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收到暴雨预警后:

(1)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镇易涝点、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2)负责人携带卫星电话。

转移避险

根据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分布的人员转移信息和现场实况,或上级防指人员转移要求,按照“三必须”要求组织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紧急情况实施“就近就高”避险。

根据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分布的人员转移信息和现场实况,或上级防指人员转移要求,按照“三必须”要求组织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紧急情况实施“就近就高”避险。

安全返回

预警解除后,确认住房及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预警解除后,确认住房及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台风

进岗履职

王宅镇激活应急指挥机制,启用相应工作组。(1)Ⅲ级响应启动时:镇分管负责人坐镇指挥;

(2)Ⅱ/Ⅰ级响应启动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坐镇,包保责任人下沉到村。

Ⅲ级以上响应启动时: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各类网格员进岗履职。

动员部署

Ⅱ级响应启动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防台部署会,会商研判灾害风险,全面动员部署,督促各村、基层站所全面落实防台各项工作举措。

Ⅱ级响应启动时,各村(社区)全面落实防台各项工作举措。

进驻前置

(1)Ⅲ级响应启动时:做好“三大件”“四小件”调试使用等准备,挖机等大型抢险装备再确认;

(2)Ⅱ/Ⅰ级响应启动时: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备勤待命,必要时提前预置重点影响区域。

(1)Ⅲ级响应启动时:做好“三大件”“四小件”调试使用等准备,挖机等大型抢险装备再确认;

(2)Ⅱ/Ⅰ级响应启动时: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备勤待命,必要时提前预置重点影响区域。

风险管控

滚动排查8大重点领域隐患临灾排查,隐患立查立改,难改隐患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滚动排查8大重点领域隐患临灾排查,隐患立查立改,难改隐患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人员转移

(1)Ⅲ级响应启动后:提前转移高风险区人员内受影响人员;(2)Ⅱ/Ⅰ级响应启动后:按“三必须”和“6个100%”要求全面转移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视情组织扩面转移。

做好人员转移全过程管理,落实基层干部和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

(1)Ⅲ级响应启动后:提前转移高风险区人员内受影响人员;(2)Ⅱ/Ⅰ级响应启动后:按“三必须”和“6个100%”要求全面转移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视情组织扩面转移。

做好人员转移全过程管理,落实基层干部和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

五停落实

配合上级防指和行业部门落实道路封控、景区关停等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保障;视情自主落实“五停”措施。

落实道路封控、景区关停等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保障。

全时值守

风雨影响重点时段,王宅镇应急工作组24小时运转,随时掌握防台动态信息,紧盯雷达云图、雨水情;开展“六问六答”抽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

风雨影响重点时段,村(社区)落实醒夜值守,相关责任人必须随身携带卫星电话,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镇。

抢险救援

发生险情或险情征兆、“五断”极端情况启动抢险救援行动方案,调度辖区抢险救援力量、大型装备等资源,快速恢复应急指挥通信,组织开展人员疏散、临时安全管控等先期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必要时申请上级增援。

发生险情或险情征兆、“五断”极端情况,组织开展人员疏散、临时安全管控等先期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

安全返回

接到县级防指人员安全返回的相关指令后,王宅镇在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指导下,评估确认住房、周边环境等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并及时上报情况。

接到县级防指人员安全返回的相关指令后,在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指导下,评估确认住房、周边环境等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并及时上报情况。

信息报送

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向县防指动态报送信息。王宅镇在接到灾情后30分钟内上报上级防指,后续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做好灾情续报、核报。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遇险被困的,王宅镇在接到灾情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上级防指。

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上报,后续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做好灾情续报、核报。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遇险被困的,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