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234716509581/2025-278805 | 发布机构: | 大溪口乡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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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口乡位于武义县南部,辖区地形以山地为主。
境内主要河道为宣平溪、隐浦溪,共包含溪口溪等1条小流域,小流域山洪主要发生在4~10月,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
大溪口乡共包含6个行政村(社区),其中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包括2个自然村、5个山塘(水库)、8个地灾害隐患点(防范区)。
2013年6月22日16时至20时许,武义县南部山区遭受暴雨袭击,平均雨量超过55mm。全县6个乡镇受灾,其中新宅、西联、桃溪等乡镇受灾严重。全县受灾人口5.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5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900亩;倒塌房屋46间,损坏房屋138间,多处发生山体滑坡,部分道路、水利工程被冲毁,农田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4150万元,无人员伤亡。
经过前期调查评价,大溪口共确立了2个山洪防御重点村落,划定2个山洪高风险区,确定了山洪风险区11常住人员,并针对风险区人员落实了预警转移责任人。
责任人类型 | 责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职责 |
主要领导 | 徐 进 牛 森 | 13819934339 18395964053 | 全面负责本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山洪防御指令。 |
分管领导 | 蓝晓春 | 15067985542 | 担任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挥长,负责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 |
包片领导 | 张 婷(岭脚) 陈玮君(银坑) | 15268629239 15067078338 |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指导分包区域内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山洪防御工作。 |
监测预警责任人 | 陶乐康 谢丹静 赖淑美 | 13857925006 15167937629 15058598295 | 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发布预警信息。 |
转移责任人 | 蓝晓春 王屈苗 朱园园 冯 旖 钟陈锋 董广生 陶有琳 卢奕成 | 15067985542 15658910910 13738017295 19858906280 15757974760 13588640006 15857950879 18257811832 |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危险区受影响人员避险转移。 |
抢险救援责任人 | 陈玮君 董广生 胡成云 陶有琳 王晓光 徐肖芸 钟陈锋 冯 杰 | 15067078338 13588640006 13705892459 15857950879 15858927166 15988564344 15757974760 18868662831 | 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
乡镇级 | 乡镇防指 | 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
监测预警组 | 负责本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有关山洪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山洪防御信息,督促相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 |
人员转移组 | 按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条件,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工作 | |
抢险救援组 | 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
职责分工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责 |
防汛责任人 | 房剑武(银坑) 吴法平(岭脚) | 15957957808 13516935488 | 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
驻村干部 | 董广生(银坑) 王屈苗(岭脚) | 13588640006 15658910910 | 组织隐患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落实应急预案并强化基层应急响应。 |
监测预警组 | 涂金女(银坑) 聂先兵(岭脚) | 15958426769 18266941795 | 负责本村水位、雨量监测,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防汛责任人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 |
人员转移组 | 陈春平(银坑) 陈新英(岭脚) | 18857976773 15888960725 | 在转移指令发布后,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
大溪口乡辖区内共有自动雨量站3个、河道站1个,声光电监测预警设备2个。
目前大溪口乡山洪预警采用“预报预警、监测预警、现地预警”相衔接的山洪预警体系。其中预报预警由省水文管理中心和县水务局采取预警传真单形式发布,监测预警由县水务局通过山洪四预平台采取短信的形式发布,现地预警主要通过声光电监测预警设备以及铜锣手摇报警器等方式现场发布预警信息。
(1)临灾隐患排查
大溪口乡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山洪防御责任人开展山洪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整改不了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排查重点:河道行洪情况(特别是堰坝桥梁杂物等阻水情况)、村内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防)是否发生险情或有险情征兆、山洪风险区人员情况(重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及外来人员)、转移路线畅通情况等。
(2)预警响应
大溪口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启动条件、响应动作等内容参照县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转移指令发布
大溪口乡人民政府根据转移条件及时会商研判决定发布转移指令,并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危险区人员转移工作,视情增派人员进场转移。
准备转移条件:
县防指、乡防指发布准备转移指令;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未来24小时红色、橙色预报预警;
县水务局发布山洪灾害未来3小时橙色、黄色预报预警;
县水务局发布山洪灾害“准备转移”监测预警;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准备转移”水位线。
立即转移条件:
县防指、乡防指发布立即转移指令;
县水务局发布山洪灾害未来3小时红色预报预警;
县水务局发布山洪灾害“立即转移”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河道水位上涨触发山洪灾害声光电预警设备预警;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达到“危急水位”或“立即转移”水位线;
其他因素导致水位骤涨或水流改道,风险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
对风险隐患险情不能准确判断。
(2)转移避险原则
转移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幼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将危险区群众不漏一人转移到避灾安置点。
(3)转移管控
在转移过程中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或者在危险解除前擅自返回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1)抢险救援队伍
抢险救援队伍人员主要由坦洪乡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及民兵组成。
(2)抢险救援物资
物资种类 | 物资数量 |
消防锹 | 30 |
消防斧 | 30 |
摩托锯 | 8 |
接力水泵 | 4 |
对讲机 | 5 |
单兵生活背囊 | 30 |
手持式强光照明灯 | 5 |
铁锹 | 30 |
铁镐 | 30 |
救生衣 | 30 |
救生圈 | 8 |
救生绳 | 3 |
雨衣 | 30 |
雨鞋 | 30 |
(3)协调机制
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筹指挥调度机制。
(4)现场抢险
针对人员现场搜救、道路抢修、河道堵塞疏浚、水利工程一般险情处置优先安排镇村抢险救援力量及物资,无法满足抢险救援要求时,及时请求县防指和县水务局支援。
每年汛前组织对辖区内山洪风险进行动态更新,包括山洪重点村落调整、山洪风险区变更、山洪防御责任人变动、风险区防御对象清单更新等。
每年汛前由大溪口乡人民政府组织针对辖区内小流域山洪防御准备情况开展汛前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实行动态销号、闭环管理,检查重点包括责任落实、预案修编、设备运行、标识标牌、宣传培训演练等。
大溪口乡每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活动。
大溪口乡每年汛前至少组织或参加1次山洪防御责任人知识业务培训。
大溪口乡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或参加1次山洪防御应急演练(可结合防汛防台综合演练开展),演练内容包括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
防汛物资应随用随补,及时补充齐全。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统筹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
行政区划 | 危险区单元 | 防御对象 | 备注 | ||||||
序号 | 行政村 | 名称 | 防洪能力 | 户数 | 人员数 | 特殊人群 情况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1 | 桥头 | 银坑 | 低于20年 | 3 | 5 | 0 | 房剑武 | 15957957808 | |
2 | 溪岭脚 | 岭脚 | 低于20年 | 5 | 6 | 1 | 吴法平 | 13516935488 | |
注1:危险区名称,危险区单元可与社会管理网格相对应。 注2:防洪能力,一般为成灾水位对应的洪水重现期(单位:年,取整数)。 注3:人员数,填写危险区内的常住人员数(单位:人)。 注4:特殊人群情况,填写老弱病残幼等人员数(单位:人)。 注5:责任人,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御责任人姓名。 注6:联系电话,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御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
序号 | 行政村 | 危险区 名称 | 关联监测站 | 准备转移 预警指标 | 立即转移 预警指标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3小时 | 1/3小时 | ||||||
1 | 桥头 | 银坑 | 桥头 | 48mm;65mm。 | 55mm;78mm。 | 房剑武 | 15957957808 |
2 | 溪岭脚 | 岭脚 | 下种坑 水库 | 51mm;68mm。 | 58mm;81mm。 | 吴法平 | 13516935488 |
注1:监测站填写用于对危险区直接预警或与危险区所关联的监测站点。若有多个分多栏填写。 注2:监测站为水位站时,填写水位预警指标;监测站为测雨雷达、雨量站时,填写不同时段的雨量预警指标,用分号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