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23〕17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