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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234716509581/2025-279316 发布机构: 大溪口乡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7-25 15:55

关于印发《武义县大溪口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党政党建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7-25 15:5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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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武义县大溪口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溪口乡人民政府                                                             2025年 4月14日


大溪口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025年修编)


编制单位:大溪口乡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2025年4月14日起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2

1.2 适用范围 2

1.3 基本情况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

2.1 乡级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2.2 乡级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

2.3 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2.4 村(社区)防汛工作组职责

3 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

3.1 监测预报预警

3.2 风险防控

4 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人员转移

4.4 信息报送

4.5 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

5 灾后处置

5.1 灾后部署

5.2 灾情核查

5.3 灾后恢复

5.4 复盘评估

6 预案管理

附件一:大溪口乡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岗位职责

附件二:大溪口乡两场景应对工作清单

附件三:大溪口乡八张风险清单汇总管控表


1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特制定此预案。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洪涝台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溪口乡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3 基本情况

大溪口乡地处武义县南部,距武义县城区48千米,区域总面积75.3平方千米。辖区地形以山地为主,主要河流有宣平溪、隐浦溪。全乡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8个,受影响人口20人;山洪灾害重点村落1个,受影响人口11人;有老旧危房42幢; 水库1座,山塘6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乡级防汛防台机构

2.1.1. 乡级防汛防台机构成员组成

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乡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由各班子领导担任,成员由应消站、人武部、城建办等线办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

表1  乡(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机构成员表

岗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主要职责

指挥长

徐进

党委书记

1*******9

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为本行政区域人员转移责任网格责任人,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1.决定启动台风、短临强降雨高级应急响应;

2.台风中级应急响应期间带班;

3.台风高级应急响应期间进岗值班,组织会商;

4.短临强降雨中级和高级应急响应期间,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群等形式快速动员部署,进岗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

牛森

党委副书记、乡长


1.决定启动台风、短临强降雨初级和中级应急响应;

2.台风初级应急响应期间带班,组织会商;

3.台风中级应急响应期间进岗值班,组织会商或委托副指挥长组织会商;

4.短临强降雨初级应急响应期间,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群等形式快速动员部署,进岗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5.台风高级应急响应和短临强降雨中级、高级应急响应期间进岗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副指挥长

金芳婷

人大主席

1*******5

1.初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值班规定进岗值班;

2.中级、高级应急响应期间,下沉包保村督促指导防御应对工作。

程艺

党委副书记

1*******6

张婷

纪委书记

15268629239【1*******8】

陈玮君

人武部部长

15067078338【1*******6】

蓝晓春

副乡长

15067985542【1*******9】

陶乐康

副乡长

13857925006【】

成员

钟陈锋

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

18072699225【】

协助指挥长抓好防汛防台工作,负责乡政府日常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督促落实上级防指指令。

陶有林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15857950879【】

协助乡政府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董广生

司法所所长

13588640006【1*******9】

张偲偲

党政办副主任

17858934851【1*******0】

冯旖

人大秘书

19858906280

徐肖芸

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15988564344【1*******5】

卢奕成

农办负责人

18257811832【1*******9】

王屈苗

财政所副所长

15658910910【1*******8】

2.1.2. 乡级防汛防台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1)明确防汛防台网格责任区和责任人;

(2)督促所辖村和属地企事业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任务,落实“乡领导包村”包保责任;

(3)落实上级预案、本级预案有关规定要求;

(4)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小型水库、山塘和供水设施等工程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组织编制本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6)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7)按照规定储备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8)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

(9)统计上报灾情;

(10)按照上级防指和行业主管部门指令,落实辖区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五停”举措;

(11)贯通“1833”联合指挥体系对乡级的有关要求;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乡级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

2.2.1. 乡级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组成

根据重大灾害处置需要,设置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联合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在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进岗履职,应急工作组组成成员见表2。

表2  大溪口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成员表

工作组

岗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张婷

纪委书记

15268629239【1*******2】

成员

张偲偲

党政办副主任

17858934851【1*******5】

成员

廖雪飞

党政办工作人员

15925900892【1*******9】

监测预警组

组长

陶乐康

副乡长

13857925006【1*******4】

成员

谢丹静

水务工作人员

15167937629【1*******6】

成员

赖淑美

农办工作人员

15058598295【1*******4】

人员转移组

组长

蓝晓春

副乡长

15067985542【1*******6】

成员

王屈苗

财政所副所长

15658910910【1*******6】

成员

朱园园

应急协管员

1*******5

成员

冯旖

人大秘书

19858906280

成员

钟陈锋

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

18072699225【1*******0】

成员

董广生

司法所所长

13588640006【1*******5】

成员

陶有琳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15857950879【1*******2】

成员

卢奕成

农办工作人员


抢险救援组

组长

陈玮君

人武部长

15067078338【1*******5】

成员

董广生

司法所所长

13588640006【1*******2】

成员

胡成云

全域办工作人员

13705892459【1*******1】

成员

陶有琳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15857950879【1*******6】

成员

王晓光

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1*******6

成员

徐肖芸

资规所副所长

15988564344【1*******6】

成员

钟陈锋

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

18072699225【1*******9】

成员

冯杰

应急消防协管员

1*******1

联合保障组

组长

程艺

党委副书记

15857958916【1*******9】

成员

王岳武

党政办工作人员

13819932441【1*******0】

成员

王屈苗

财政所副所长

15658910910【1*******9】

2.2.2. 乡级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不同响应等级叫应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到岗值守;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负责防汛工作动态、险情灾情、人员转移等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及时发布各项指令和通知。做好视联网、单兵、卫星电话等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按要求落实A、B岗专人24小时值守维护,确保随时有人,随时可连。负责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接待新闻记者。负责镇、村干部到岗到位、防汛工作履职情况检查督导,对村书记等关键人员进行防汛六问抽查。

监测预警组: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格、村级防汛微网格,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农业农村、气象、规资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面上各类风险点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组织村级防汛微网格上门入户防汛宣传,发现险情第一时间通过应急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周边群众预警。每天定时研判分析,为人员转移和停工、停业、停运、停课、停止大型室外活动等“五停”指令提出意见建议。

人员转移组:按照乡政府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启用避灾场所后,落实好水、食物、药品、洗漱用品、棉被等供应,保障转移人员正常生活所需;对撤离人员进行劝导和思想安抚,防止转移人员在危险解除之前返流。人员转移后,设置警戒线、警示牌,落实危险区域管控,禁止人员返流。

抢险救援组: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水泵、对讲机、卫星电话、发电机等)、避灾场所的备勤、调试、启用准备工作。负责抢险队伍、物资、机械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向上请求支援,为上级救援力量提供现场引导。

联合保障组:负责乡政府及各工作组的联合保障,汇总基层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2.3 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建立“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人职责。乡包村领导督促包保村社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指导人员转移和避灾点管理等工作。

驻村干部负责向村社传达上级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并协助村社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人员转移工作。

村包户责任人由所在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了解网格内住户和人员情况,熟悉当地地形、地貌,在汛期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及时接收上级的预警和相关防灾部署,将相关预警信息传递给责任区网格内所有居民;完成转移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2.4 村防汛工作组职责

各行政村分别成立防汛防台工作组(以下简称村防汛防台组),组长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等,设置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乡党委、政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落实“村干部包户到人”包保责任;

(3)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4)传达预报、预警、转移、避灾等信息;

(5)按照规定储备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6)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7)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8)贯通“1833”联合指挥体系对村的有关要求;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 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

3.1 监测预报预警

监测预警组负责接收县防指及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发布的有关暴雨、洪水、台风、水情、旱情、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广播、浙政钉、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有关行政村(居)及其网格点发出预警,并负责接收本镇各网格责任人上报的监测预警信息。

乡、村监测预警及巡查人员需时刻密切监视天气、水情、雨情、工情和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流域山洪易发区、水库、山塘、堤防薄弱环节、易涝点、危旧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测工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提醒广大群众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启动Ⅲ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时,各职能科室和相关部门每日定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前一天天气情况、水雨情和预报结论、情势分析、险情及应急行动建议等信息;乡人民政府处于每周定时向县防指报告本周相应信息。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按照响应行动规定进行信息报送工作,具体见图1。

图1 大溪口乡监测预警流程图

3.2 风险防控

在汛期,乡农业农村办、应急消防管理站、资规所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开展会商研判,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风险,并向人民政府报告研判结论。

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乡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应急消防管理站、资规所等各条线相关部门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开展排查整改,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并上报应消站。根据县防指或县相关部门的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县防指。

各科室、村根据风险清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


4 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4.1 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洪涝台灾害、极端天气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3个等级。极端天气响应分级时,县级气象台发布预警时,预警乡镇包含本乡时,启动响应等级的响应行动;不包含本乡时,根据天气情况,结合辖区实际,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4.1.1. 初级(Ⅲ级)响应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初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影响我乡;

(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黄色预警,并出现重大灾害;

(3)辖区雨量监测站点降雨量达到3小时75毫米或1小时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隐浦溪、宣平溪河道水位靠近警戒水位;

(5)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县级防指启动四级、三级应急响应;

(7)乡政府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4.1.2. 中级(Ⅱ级)响应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中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对我乡有较大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并出现重大灾害;

(3)辖区雨量监测站点降雨量达到3小时75毫米或1小时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隐浦溪、宣平溪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5)小型水库、屋顶山塘、乡主要堤防发生一般险情;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较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县级防指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7)乡政府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4.1.3. 高级(Ⅰ级)响应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高级响应:

(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内陆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并预计可能对我乡有严重影响;

(2)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并出现重大灾害;

(3)辖区雨量监测站点降雨量达到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75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

(4)隐浦溪、宣平溪河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

(5)小型水库、屋顶山塘、乡主要堤防发生较大或重大险情;其他山塘(屋顶山塘除外)、一般堤防发生重大或溃坝(堤)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县级防指启动二级或一级应急响应;

(7)乡政府认为其他可以启动的情形。

4.2 应急响应行动

1.初级(Ⅲ级)响应行动

初级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实施初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到岗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进岗,其余工作组做好备勤,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当班值守领导5分钟内坐镇指挥,值班人员集中办公。

②应消站通过短信、电话、浙政钉等方式叫应叫醒乡级各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村防汛工作组负责人,重要风险网格责任人。

③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县级气象、农业农村、规资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等汛情发展变化。副指挥长组织负责农业农村、资规、住建等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当前汛情,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建议。

④各村、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按照“八张风险清单”做好山洪灾害风险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等重点区域检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农家乐、景区、在建工程、沿途网红打卡点的巡查,及时劝离野外游玩人员。

⑤各村(社)做好避灾安置点启用准备,开展安全检查,准备救灾物资;摸排核对转移人员名单,通知各村危险区人员做好准备转移工作。

⑥乡应急消防综合救援队、村级应急救援队各村避灾安置点做好备勤,检查、调试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提前通知联系乡大型机械设备待命,确保30分钟可到场支援。

⑦落实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各组正常办公和生活饮食等。

⑧每日16时向县级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2. 中级(Ⅱ级)响应行动

中级响应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实施中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指挥长到岗坐镇指挥、值班值守,乡防汛防台工作组全体人员到岗值班值守,乡政府落实24小时醒夜值班;驻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下沉联络村开展防汛防台指导工作。常务副指挥长通过视频对各村社值班值守情况进行视频点检。县级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当班值守领导5分钟内坐镇指挥,值班人员集中办公。

②指挥长组织召开防台工作部署会,会商研判灾害风险,全面动员部署。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预警指标触发情况,接近或达到转移预警指标时,经指挥长同意后立即发布人员转移指令;通过应急广播、微信、浙政钉等多种方式及时叫应叫醒人员转移负责人和被转移人员,乡、村预警责任人向辖区高风险区域人员逐户逐人发布立即转移预警。

③各类巡查员、网格员加强对易涝点、交通要道、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设施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警示和管控措施;视情通过预警广播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④人员转移组接到人员转移指令后,通过“防汛防台在线”应用创建人员转移事件,组织有关村防汛防台工作组100%转移风险区人员;组织有序开放避灾安置场所,按照临时安全避险点转移、投亲靠友转移、避灾安置场所转移等多种方式做好转移人员安置;人员转移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⑤乡应急消防综合救援队、村级应急救援队调试好装备、备好救灾物资,做好抢险准备,视情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前置;通知大型机械设备到原乡小学操场集合。

⑥乡政府视情发布通知停止辖区风险较高的户外集体活动、室外教学活动和户外施工,关停辖区高风险性旅游景区。

⑦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⑧乡政府每日7时、16时向县级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3. 高级(Ⅰ级)响应行动

高级响应经乡党委书记组织会商研判,并报请联乡干部后,由乡党委书记决定启动,实施高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乡党委书记到岗值班值守,应消站、资规所等所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日常行政值班人员全员到岗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醒夜值班。乡党委书记通过视频对各村社值班值守情况进行视频点检。

②监测预警组通过预警广播、微信、浙政钉等多种方式向辖区风险区域人员、社会公众发布转移预警;全力组织乡、村预警责任人向辖区风险区域人员逐户逐人发布立即转移预警;预警广播动态滚动播放当前汛情、有关预警信息和应急避险注意事项。

③各类巡查员、网格员加密对辖区内各类风险点的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警示和管控措施;视情通过预警广播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④按照“三个必须转移”要求,人员转移组全力组织转移辖区风险区域人员,增设临时避灾安置点,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基层干部同转移人员“三同步”。人员转移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⑤组织乡应急消防综合救援队和大型机械设备随时全力投入抢险;必要时,请求县级防指、县级相关部门支援。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村自为战”要求,全力做好本村抢险救灾工作。

⑥乡政府视情发布通知全面落实辖区“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

⑦险情发生后由乡党委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公布事件进展,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在发布重大灾情、险情信息和人员伤亡前必须提前报告县级防指。

⑧乡政府每日7时、13时、16时向县级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4.3 人员转移

启动初级响应后,做好转移人员信息摸排核对;启动中级响应后,做好人员转移准备,老弱病残幼孕等重点人群视情提前组织转移;启动高级响应后,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全部转移,视情开展扩面转移。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

1. 溪口村:由金芳婷任指挥,冯旖、廖伟祥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溪口村避灾安置点安置点。

2.溪岭脚村:由张婷任指挥,王屈苗、吴法平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溪岭脚村避灾安置点集中安置点。

3.桥头村:由陈玮君任指挥,董广生、房剑武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桥头村避灾安置点集中安置点。

4.山下鲍村:由程艺任指挥,徐肖芸、梁仙洪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山下鲍村避灾安置点集中安置点。

5.水头村:由蓝晓春任指挥,钟陈锋、傅良才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水头村避灾安置点集中安置点。

6.竹翠村:由陶乐康任指挥,陶有琳、詹进平牵头负责,将村民转移至竹翠村避灾安置点集中安置点。

避灾安置点通过明白卡告知等方式公布,明确安置点负责人、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建立安置点管理制度;每年必须定期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做好各安置点人员接收登记工作,加强对转移人员的安全管理,做到快转慢回,转移责任人与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及时向安置群众公布灾情,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稳定转移人员情绪,杜绝谣言散布,维护安置点秩序。预警信号解除,乡镇、村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4.4 信息报送

各行政村、避灾点和重点单位指定信息人员,建立灾害信息报送网络。各行政村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应消站在接到灾情后30分钟内上报县防指。发生较大以上灾害,应消站在接到灾情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上级防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的各类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信息统一由应消站牵头负责,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损害程度、现场救援情况和已采取的其他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4.5 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

当洪涝台灾害、大风、暴雨灾害等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时,根据事件分级标准,适时调整(提高、降低)应急响应等级。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乡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原则上不在夜间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或结束应急响应。

(一)县级防指宣布结束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的。

(二)县级气象台正式发布解除暴雨、大风、台风等天气预警。

(三)区域内水情、雨情、天气情况好转,各类险情、隐患已得到有效控制,经研判后无安全风险。


5 灾后处置

5.1 灾后部署

发生洪涝台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乡政府按照县级相关部署及时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风险没有排查不返回、房屋没有经过巡查不返回、特殊群体没有落实管护不返回的要求有序组织转移人员返岗返回,根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物资准备。按县有关补助政策,根据县防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帮助办理保险理赔。

5.2 灾情核查

由应消站牵头,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镇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环境、土地、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按向县级防指报送实际受灾情况,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

5.3 灾后恢复

组织全乡力量,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必要性,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

5.4 复盘评估

洪涝台灾害、极端天气结束后,乡政府牵头开展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复盘评估报告报县级防指备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交办有关科室限时整改完成。


6 预案管理

乡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的其他相应预案,报县级防指备案,并根据实际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乡政府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