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76D/2026-1010479562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6-01-29 15:57 | |||
武义县双岩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0-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节严重,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民法〔2022〕157号)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你们去向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政部令第68号)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武民罚决字〔2025〕第000005号《武义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武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武义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明招大厦8楼
邮政编码:321200
联系人:陈艳萍 联系电话: 0579-87662348
武义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