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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2-25 11:07

武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2-25 11:0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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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于2025630日前经武义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慈善组织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依法登记成立不满6个月的,可以不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方式时间

1.年检实行网上填报参检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搜索栏中输入浙里社会组织,依次点击浙里社会组织-请点击进行身份确认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如实、准确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上传有关附件。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参检单位应于20263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年检材料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年检初审意见(意见分“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拟不合格”三种),参检单位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三、提交材料

1.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打印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审计报告格式应参照金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社会服务机构专项审计指引(试行)〉的通知》(金市注协〔2024〕12号)中的《社会服务机构专项审计指引》出具。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交本项材料。

3.执业许可证副本。已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上传副本扫描件。

4.整改报告。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接受年检或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须在填报系统填写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内容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交。

5.其他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参检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与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及时通知、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初审工作

3.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涉及整改事项的,社会组织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向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县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社会组织应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带防伪标识(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审计报告,要有明确的审计结论,往来款项应有明细,关联交易应按会计制度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金额等信息,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净资产不足等情况应在审计意见强调事项中作具体说明。

5.年检结束后,我局将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按比例抽查核实、调查取证、征求意见等方式,结合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综合确定各单位的年检结论,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官网予以公告。

6.对存在虚假填报、未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等情形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有关事项

年检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会组织窗口

联系电话:0579-87673606、0579-87671978

 

 

 

                                                                                        武义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