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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5-09 15:14

公 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5-09 15:14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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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已受理申请人吴敬河与你单位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请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能证明吴敬河受伤不符合工伤情形的证据材料,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的,本局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