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3MB1579448X/2026-1010611547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6-07-06 11:12 | |||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构建浙江现代物流体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义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大气环境科,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451870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李妙红 联系电话:0579-87720287
附件:附件1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义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义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