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23MB1579448X/2026-1010636658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6-07-31 14:31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义杰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套塑料棋类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批复 | 金环建武2026〔12〕号 | 2026.7.31 | 见附件 |
2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义雪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8万吨水泥添加剂扩建项目的批复 | 金环建武2026〔13〕号 | 2026.7.31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环建武2026-12.pdf
金环建武2026-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