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6-01-06 15:0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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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订背景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武义县物流企业经营规模小、业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低,无法满足制造业、商贸业等行业旺盛的物流需求。为提升优化物流发展环境,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增效能、上台阶、抢高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关于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3〕124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17号)、《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8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30号)及周边县市对物流业的扶持政策制定了《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强化物流企业模式创新、加快农村物流等方面制定了九条政策。

(一)加强对物流企业支持力度。物流企业年营业额五年内首超2000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15万元、30万元、9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大对快递企业提升业务量支持力度。快递企业年快递业务量五年内首超600万件、1200 万件、 2500万件、5000万件、1亿件,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12万元、20万元,晋档的按补差计奖。

(三)加大对快递物流企业专用设备投资支持力度。快递物流企业年度新购置自动化分拣处理设备总额超过30万元的,按实际购置总金额的1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新建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示范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9%、7%、4%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需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新增直接用于生产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可移动设备和房地产项目,以工程决算、会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载明的实际支付额为准)。

支持物流企业在武义创建物流品牌。首次被评为国家2A、3A、4A、5A 级,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7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升档的实行补差计奖。

(六)大力推动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金融物流等业态发展鼓励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物流企业联盟等创新。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升档的实行补差计奖。

)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物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平台(信息系统项目)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互联对接,平台的年投入达到40万元以上的,给予总投资额1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40万元。

)加大国际物流支持力度支持和培育国际货代企业发展,加大“义新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业务扶持。对从事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运营平台,按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量,每标箱超远费补助100元。

(九)对开通区域客货邮专线的运营企业,按5万元/条予以补助,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

意见中奖补享受政策于12月13日起实施生效。同一项目(同一依据)的奖励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

(十遵循服务业一票否决事项查询,限定奖补资格。

四、适用范围、生效时间

适用范围:武义县县域内物流企业

生效时间:2023年12月13日起实施生效

解读单位: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徐珂(0579-8766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