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是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推进我县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技能竞赛)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武义县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由总则、组织实施、竞赛集训、竞赛激励、监督管理、附则等6部分组成,共有三十条内容。
(一)总则。主要是对技能竞赛的界定及适用范围,以及明确县级竞赛分为武义县职业技能竞赛、市级行业技能竞赛和上级专项选拔赛。
(二)组织实施。主要是对竞赛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施要求作出规范。一是明确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权责予以明确。二是对技能竞赛的技术文件、竞赛标准、流程等予以规范明确。三是对技能竞赛的参赛人数、选手要求等予以规范明确。
(三)竞赛集训。对竞赛开展赛前集训予以明确。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
(四)竞赛激励。一是规定了县级技能竞赛奖励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激励措施。二是明确了县级技能竞赛的竞赛补助标准与评价补助标准。
(五)监督管理。规定了技能竞赛监督管理。
(六)附则。规定了政策的实施时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解释单位: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释人:王丽琴
联系电话:0579-8766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