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武义县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和《武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武义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8-19 08:4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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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7230026011330/2026-1010652838 发文机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武政办〔2026〕18号 成文日期: 1786581439460
统一编号: GWYD01-2026-0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武义县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方案》武政办〔2014〕111号)、《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武政告〔2019〕5号和《武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武政发〔2024〕155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8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