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华市2011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金华市2011年度政府采购
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2011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金华市2011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2.金华市2011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