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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武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办公地址 |
武义县环城西路2号 |
| 公开电话 |
0579-87671912 |
| 监督电话 |
0579-87796315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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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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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一)组织各有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并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城区管理范围为:东至武义江及上松线高速公路互通口沿线、南至永武二线和武丽线交叉口、西至永武二线和上松线交叉口、北至莹乡路。
在以上范围内负责组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实施;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废渣土清运的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张挂张贴、道路占用、建筑物构筑物搭建、街容店面装修的管理等。
(二)承担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创建文明城镇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研究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起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筹备有关会议。
2、调查了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全县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根据县委和县文明委的要求,实施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指导、协调、考核、评定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负责对县城区域共建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和考核、评比。
4、负责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市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
(四)参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道路、房地产开发等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选址定点和项目审核及验收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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