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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植物调运检疫证明的核发
责任处室
植物检疫站
办理地址
县植检站、便民中心窗口、签证点
咨询电话
876601428767648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申办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办理流程
县植检站、便民中心窗口、签证点受理
收费标准
浙财综字[2006]142
收费依据
浙财综字[2006]142
办理依据文件名称及文号
《植物检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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