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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8-06-05 15:31 |
本局各科室:
为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提高机关效能,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重新完善本局岗位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每年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及本县科技工作实际,将各项主要工作列为县科技局年度重点工作。对每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进度要求,年终对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档次,年终对照每项工作完成情况对责任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
2、各责任人员、责任科室要根据岗位职责及分工,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月24号,各责任人员、责任科室对年度重点工作及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报告。
3、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一天扣除奖金50元,无故旷工两天以上的扣除一个月的奖金。因病因事请假的,奖金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学习制度。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奖金20元。全年5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的,取消当年的评选先进资格。
5、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位党员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奖金50元,全年两次以上的,取消当年的评选先进资格。
6、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发现一次离岗的扣奖金20元,两次以上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7、本局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年中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年中、年终考核的具体奖励金额由局党组根据当年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8、对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重大专项工作另行考核;对获得省、市、县重要表彰的事项,视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数额由局党组决定。
二、考核措施。
1、“年度评先”实行民主评选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相挂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重点工作考核结果优先作为年度“评先”条件。重点工作考核全面完成的,看民主评选。
2、年度重点工作每完成一项,相关责任人员年终奖金在县机关年度奖金平均基础上加5个百分点。
3、驾驶员岗位实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全面完成工作用车任务及局里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的,年终发给安全责任奖,奖励金额按局重点工作考核奖平均数计算。
4、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励。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所担负的工作职责挂钩,达到考核要求的,由局党组决定,年终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按劳动协议解聘。
三、信息报道奖励措施。
鼓励本局干部积极撰写调研文章、科技报道信息、科普文章等。对在各类刊物和报纸上发表的调研文章和信息报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有稿酬的,国家级(含部级)按稿费的6倍进行奖励,省级、市级、县级分别按4倍、3倍、2倍进行奖励;对在无稿酬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信息,按国家级(含部级)每篇100元、省级每篇60元、市级每篇40元、县级每篇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奖励数额不重复享受,但可就高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2005年1月起实行。
武义县科学技术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