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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555Y/2023-211747 发布机构: 泉溪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08-06-05 15:18

泉溪镇2008年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06-05 15:18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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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全镇村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根据县政府(200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武义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镇食品安全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农产品源头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强化村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全镇食品安全水平,为构建绿色、和谐、活力的泉溪作出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1、成立泉溪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秋华任组长,朱舍旺、李小澎、朱根跃、丁子林、范感、徐晓东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范感兼办公室主任,徐广华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每个行政村配备公共安全员一名,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示范镇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镇属各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授课内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村、户"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村覆盖面达100%。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墙、宣传窗,制作大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各行政村要悬挂永久性宣传横幅标语,并充分利用阅报宣传栏、横幅、黑板报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开展调查,摸清底细
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含餐饮)单位(点)等进行普查,包括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基地、养殖场、茶叶加工场、农资经营店,食品生产加工的有证有照企业、有证无照企业、无证无照企业、食品批发销售的批发部、零售商店、超市、菜市场,餐饮单位的学校食堂、单位(厂矿)食堂、餐饮店等对调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点)、餐饮单位等动态变化情况,普查结果及动态变化报县食安委办和各有关部门,并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点)、餐饮单位等台账。
(四)抓好整治,加强监管
1、加强食品源头污染监管。
积极为广大农户提供农技指导和技术服务。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包括无公害栽增技术的推广服务,食品安全的防范、维权等方面知识。
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本镇辖区内农资销售网的监督检查,杜绝使用和销售"二高"农药、非饲料添加剂。要求镇所有农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二账二票,一卡一书",即进货台账、销货台账、进货票据、销货票据、农资商品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试点期间确保不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加强畜禽的免疫工作。规模饲养场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散养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由镇畜医员负责对全镇的畜禽进行一年二次的免疫。实行养殖户主和畜牧兽医员共同签名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业的监管。
组织开展生产加工业整治。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确保重点整治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专项整治。根据调查摸底和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对采用传统工艺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规范和整合;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予以严厉查处。
3、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布及时规范。协助工商部门做好泉二、王山头菜市场的蔬菜、农产品检测工作。工商部门定期对菜市场各种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日检测量不少于10-15批次,并将检测结果在公示栏予以公示。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基本全覆盖。应建行政村和学校的食品商店要建成连锁超市便利店或放心店,行政村放心店覆盖率100%、连锁配送率和食品品种配送率力争80%以上。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建设延伸工程,将超市、放心店开进社区、企业单位等领域。着手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4、加大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
加强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协助做好农村厨师培训,制定家宴管理具体措施。做好农村厨师登记工作,掌握各村、社区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到现场指导,指导率达到100%。
开展学校周围商店、饮食摊点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坚决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应达100%;对所购食品进行自检,切实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五)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1、建立各环节监管机制。
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建立农水产品源头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指导,搞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做好动物疫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水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发现被污染或者含病原体的病死水生物以及用过禁用药物的水产品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质量检测制度,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顿和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日常巡查记录、与企业签订责任书。
在流通领域环节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在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加强学校食堂卫生设施的改造与投入,督促各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建立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
2、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横向镇内部分片区负责制,纵向与村、社区、企业等签订责任书。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信息传递、应急救援等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县乡协同机制。
4、各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是公共安全员,镇政府将明确其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培训,建立奖励机制。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2008年7月)
制订食品安全示范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召开全会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推进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8年9月)
对照《评价标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各项工作,理清思路,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0月)
及时完成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8年8月初将总结资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县食安委办。同时,研究提出巩固成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要建立组织、明确职责,从建设"平安泉溪",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工作。
(二)各司其职,分工落实。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村应充分明确各自工作内容、职责,落实经费,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三)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罚措施。
根据实施细则,年终对工作表现突出,任务完成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落实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大经费投入。示范乡镇试点重在建设,宣传教育等建设就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各村必须要投入一定的经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抄送:县食安委、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质监局、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