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 矿产资源规划
索引号: 11330723MB1675026L/2024-143635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11-26 00:00

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 (2011~2015年)

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2-11-26 00:00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

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

(2011~2015年)

武义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规划组织单位:武义县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武义县国土资源局

金华市复原地质矿山有限公司

规划编制人员:冯建荣  徐宏亮  方建国    

钱民强  黄新华  王乃群  范玉洁

张兰芳  李  彪  龚利勇

   


1、总则  

1.1规划目的与依据  

规划目的  

为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服务于“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旅游富县”的总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2011年~2015)(以下简称《规划》)。  

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关于开展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等为依据,服从《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武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与武义县土地、城乡、交通、水利、林业、环保、旅游等规划相衔接。  

1.2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武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武义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武义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找出、管住、用好”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1.3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和适用范围  

1、规划基准年:2009年。  

2、规划适用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展望目标(2016-2020)。  

3、规划适用范围:武义县县域范围。  

2、规划背景  

2.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武义县位于浙江省中部,属金华市管辖。东临永康、缙云,南连丽水莲都区、松阳,西与遂昌、婺城区为界,北与金东区、义乌市接壤。地理坐标:东经119°28′119°38′,北纬28°32′29°03′,总面积1577.2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15个乡镇,总人口33.63万。  

武义县是浙中典型的山区县之一,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美的环境和深厚的人文景观,拥有萤石、温泉、旅游、森林、小水电等资源优势,素有萤石之乡、温泉之城的美誉。  

县域内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四周山地连绵,中部丘陵起伏,并形成武义及宣平断陷盆地,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全县面积的82.6%。武义县北部属钱塘江水系,南部属欧江水系。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县城距金华市区约,金温铁路金丽温高速公路330国道斜穿武义县北东部斜穿,330国道穿武义县境东北,44省道纵贯武义县南北。基本上形成了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为骨架,县、乡、镇、村公路相配套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8.00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14.37亿元,增长4.8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34亿元,增长6.00%;农民人均纯收入6725元,增长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三产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为9.057.333.7,区域经济特色明显。  

十二五”时期武义根据本县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点,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旅游富县”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总量扩大和质量提升并举的发展举措,全县生产总产值年均增长12%左右,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三产结构到2010年调整为85438,到2020年调整为45145  

十二五”期间武义县着力构建“二区、一群、一带”的空间发展布局,两区包括“东北部工业经济区”和“中南部旅游农业经济区”,一群为“东北部城市群”,一带为“沿44省道城镇发展带”。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优势主导产业竞争能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均加快了发展步伐。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以调结构促转型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以加快农业创新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做强养生旅游为重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实施五大工程为重点,着力打造精致武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在矿业方面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坚持优先保护、有序开发,最大限度减轻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 十二五”规划既为全县萤石、地热、石材、石料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对保护和改善采选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矿产资源形势  

矿产资源特点与勘查成果  

武义县已发现矿产22种,其中甲类矿产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种,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产地30余处。优势特色矿产主要为萤石、地热、饰面用石材等。矿产资源的特点是非金属矿产资源较丰富,无能源矿产资源。  

1、萤石矿   

武义县曾经是萤石资源大县,以开发历史悠久、产量多、品位高、质量好驰名于世。  

武义县萤石资源勘查工作起步较早,但主要集中在上世纪6080年代,在已知184处萤石矿床和矿化点中,经不同程度勘查的有54处,基本查明中~大型矿床有后树、余山头、鸡舍湾等16处,查明资源储量在浙江省、金华地区均占有重要位置。90年代以来,萤石勘查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地质找矿没有新的大的进展。多年来随着萤石矿的开采,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萤石矿开采进入旺盛时期,年开采矿石量2030万吨。但近年来资源储量一直处于逐年下降状态,75%的中~大型矿区已先后闭坑,现可供开发利用的矿区7处,以采残矿为主。截至2009年底,全县可供开发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仅2093千吨,其中基础储量122千吨,资源量1971千吨,矿石品位低,均为贫矿。上述可供开发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不含杨家等12个闭坑矿区(残留资源储量CaF21638千吨)和处于武义县城区发展规划建设区禁采区内的塔山下、长蛇形两矿区(保有资源储量CaF2 398.32千吨),也不包含因选矿问题尚未解决已关停的后树大型矿床(保有资源储量CaF2 3100千吨)。规划近期年开采矿石量20万吨,扣除开采损失量,现可供开发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可开采10年左右(见附表3),且开采难度逐年加大。  

武义县萤石后备资源储量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但必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高铝粘土矿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0]187号),执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的萤石开采总量指标,同时执行《浙江省萤石采选准入条件(试行)》(浙土资发[2006]3号)文件精神,对萤石矿的探采进行压缩。  

2、饰面用石材   

主要矿产地有新宅镇大莱花岗岩、柳城镇西溪辉绿岩及坦洪乡上周村花岗岩三个矿山。经过勘查工作基本查明的资源储量截至2009年底保有资源储量总量1451.,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远景。  

3、普通建筑用石料    

武义与宣平盆地四周丘陵及中低山区有广泛分布的凝灰岩、流纹岩、辉绿岩等,岩质较坚硬,抗风化能力强,是良好的普通建筑用石料,开发前景良好。  

4、地热   

分布在熟溪街道塔山下、溪里、鱼形角,大田乡徐村,茭道镇杨家等处,以县城附近的塔山下~溪里一带较为集中。水温,属HCO3--Ca2+型地热,已达医疗标准,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5、砖瓦用页岩   

产于武义及宣平盆地。主要开采对象是泥质粉砂岩、泥岩,少量第四系残坡积土层,厚度几米到几十米不等,是良好的砖瓦用粘土页岩资源。近年来提倡使用白垩系泥质粉砂岩、泥岩作砖瓦原料,对农田保护及砖瓦生产保障都大有裨益。可利用资源储量未作系统地质调查工作。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县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萤石、饰面用花岗岩、辉绿岩、建筑用凝灰岩、地热、砖瓦用页岩类等。至2009年底有持证矿山38家。其中萤石矿7家,普通建筑石料矿10家,花岗岩石材3家,砖瓦页岩矿17家,地下热水1家。  

1、萤石  

2009年底萤石矿山企业7家,全县20062009年开采矿石量共计79.83万吨。2009年年产矿石量8.24万吨,采矿业产值8199万元,选矿业产值14559万元。依托萤石资源,氟化工及萤石工艺品等延伸产业有较大发展。  

2、饰面用石材  

主要矿产为饰面用花岗岩、辉绿岩,其中饰面用花岗岩矿2家,辉绿岩矿1家。2009年饰面石材年产矿石量32.7万吨,实现产值449.8万元。  

3、普通建筑石料  

建筑石料矿10家,20062009年普通建筑石料总产量达572.4万吨,实现产值5850.24万元。  

4、地热  

目前开发利用的矿区只有温泉山庄(塔山下)1处,2006年至2009年的4年中,经营该温泉山庄的香山温泉山庄有限公司取得了一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今后将在地热勘查的成果基础上开发利用更多的温泉矿山,扩大温泉旅游服务业。  

5、砖瓦用页岩  

2009底有砖瓦页岩矿17家,20062009年砖瓦页岩总产量达117.02万吨,实现总产值10015.55万元。  

2.3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经对“十一五”期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武义县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效(见“武义县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1、矿山数量压缩明显,开发利用布局更趋合理。  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总要求,全县矿山数量从2005年的70个减少到2009年的38个,减少率45.7%。矿山点多、面广、秩序乱、影响环境大的局面得到了较大的调整和改变。  

2. 结构调整及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部分萤石矿采选企业对尾矿中的残矿进行二次浮选回收,将废弃尾砂试制建筑用砖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石料矿山基本实行了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基本实现无尾砂。全面禁止了耕地内取土制砖(瓦),推广并实行以石(砂、泥岩)代土为主要原料的制砖(瓦)新工艺,实行了墙体材料的革新。  

3、完善和规范矿业权市场。2004年基本结束了采矿权无偿使用的状况,矿业权市场建设基本走上了规范有序的轨道,使采矿权市场建设实现了从无制度到有制度、从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从协议方式出让到竞争方式出让三个方面的转变,而且提高了采矿权人市场经济意识,资源利用效率也明显提高。从2006年~2009年底有偿出让采矿权71宗次。   

4、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实施了《武义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至2009年底已治理矿山61个,占总数的88%,累计收取治理备用金559.7万元,收取率达100%。创建绿色矿山2个。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萤石尤其是富矿资源储量储备不足,据统计7个生产萤石矿区目前可供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093千吨,矿石平均品位46.9%,均为贫矿。几年来的地质找矿工作虽有些发现,但目前仍没有大的成效。  

2)露采建筑石料矿山有个别未按开采设计方案要求开采,采矿工艺较落后。部分萤石采选企业对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淡薄,“三废”仍未达标排放。  

3)治理备用金收取标准偏低。    

2.4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和保证程度  

规划内容      

基准年(2005年)      

规划近期目标(2010年)      

2009年底实际情况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亿元)      

1.97

2.60

2.26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      

设置勘查区5      

勘查项目8      

共设勘查区5个,萤石矿普查项目8      

已完成3个萤石勘查项目      

开采总量控制(万吨/年)      

萤石      

19.74

20

8.24

饰面用花岗岩      

4.50

11

32.73

建筑用石料      

70.5

150

281.21

砖瓦用页岩      

24.09

20

28.25

矿山规模结构调整      

矿山总数      

70

37

38

大型矿山数      

13

13

13

中型矿山数      

0

0

0

小型矿山数      

57

24

25

布局调整      

禁采区内矿山数      

25

5

5

限采区内矿山数      

17

4

9

开采区内矿山数      

16

17

12

其它区内矿山数      

12

11

12

资源利用水平      

金属矿中的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开采回采率      

露天      

95

95

95

地下      

72

73

73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损害面积      

47.4m2      

废弃矿山治理率      

88.0      

绿色矿山创建      

2

1、萤石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市场对氟化工产品需求量有所提高,萤石需求量稳中有升。金华市依托萤石资源已建成一批氟化工企业,预测到2015年年需萤石精矿粉40万吨,全县氟化工年需萤石精矿粉30万吨。规划期全县年产矿石量控制在20万吨,尚难满足县内氟化工企业需求。为此,宜利用外部资源或扩大鸡舍湾等萤石矿山的生产规模,同时着力解决后树萤石贫矿的选矿技术问题,尽早投入开发利用,以满足氟化工需求。    

2、普通建筑用石料  

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十二五”期间,可适度扩大开采量,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年开采量控制在400万吨以内。  

3、饰面石材  

石材资源保证程度较高本规划期内,年开采量控制在30万吨左右。  

4、地热  

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较高。 十二五”期间武义县实施打造“温泉名城”,推进“旅游富县”规划,到2015年将成为浙江省和长三角洲地区著名的温泉、养生、度假、旅游胜地和会务中心,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同时可根据勘查成果,开发新的地热资源。  

武义县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5、砖瓦用页岩类  

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十二五”期间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环境优先的前提下结合盆地红层改造,扩大耕地,提供建设用地等形式,尽量开发砖瓦用页岩类矿产资源,年开采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鼓励发展节能、节地、利用废弃资源(尾砂)等新的替代材料,依靠科技创新向新型墙体建材方向发展,以满足县内市场需求。      

3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妥善处理好保障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准确把握地质矿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以保护和节约的要求指导开发利用,以开发利用的成效体现保护和节约。    

坚持面向实际的原则。突出萤石为主线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形成武义县的特色矿业经济,加强萤石、地热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    

坚持政府调控(矿权设置、开采总量)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调控矿山数量与开采总量。    

坚持“科技兴矿”的原则。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    

坚持效益统筹环境优先的原则。在环境优先的情况下,统筹资源、生态、经济、社会总体效益。    

3.2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武义县经济发展的矿业经济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继续有效保护和集约化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工程,持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基本建立矿产资源基础性、公益性及商业性勘查格局,使勘查成果有所突破,努力为武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规划期目标  

1、管理目标  

1)建立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确保矿山布局和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地段内新设矿山,已有矿山规划期内逐步关停。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露采矿山回采率95%以上,地下开采的萤石矿山回采率达72%以上,饰面用花岗岩荒料率40%以上,萤石选矿尾矿平均品位低于12%,尾矿砂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4)规范矿山开采方法,改进矿山采选工艺,露采矿山坚持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加工,系列化产品。  

5)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核实查明资源储量和保有资源储量情况,建立地质矿产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范围内重点矿区的资源变动情况。  

2、采矿权设置与开采总量目标    

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关于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调控矿山数量及开采总量,矿山数量控制在37家之内。其中萤石矿5家,饰面石材3家,地热水2家,建筑用石料8家、砖瓦用页岩15家,砂矿1家,其它矿山3家。    

各矿种年开采总量分别为:萤石矿20万吨,饰面石材30万吨,建筑石料400万吨,砖瓦页岩30万吨,地热水及砂矿暂不定指标。    

3、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目标  

1)进一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监督机制,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合理确定备用金收取标准,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准入制度,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治理到位。  

2)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全县有69个重点治理的废弃矿山已经治理61个,剩余的8个在2012年底前治理完毕。需治理的地下矿井215个,在本规划期内(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171个,其中2010年完成2个示范矿井治理及其他矿井治理113个,并完成“十一五”期间关闭的需治理的矿山。  

3)鼓励废物利用,如萤石尾矿再选、尾矿制砖等。  

展望目标(2016~2020)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地质勘查体制、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矿业经济总量,形成与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矿业开发格局;进一步调整矿山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筑石料矿山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实现规模生产,提高机械化程度,无尾矿作业;闭坑(废弃)矿山得到全面有效治理,使矿山开发与生活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更协调。  

武义县“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规划内容

单位

基准年2009

规划目标2015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采选业产值

亿元

2.26

3.00

预期性

矿山规模

开采总量

萤石

矿石万吨/

8.24

20

预期性

饰面用石材

矿石万吨/

32.73

30

预期性

建筑石料

矿石万吨/

281.21

400

预期性

砖瓦页岩

矿石万吨/

28.25

30

预期性

矿山总数

38

37

约束性

矿种

萤石矿山

7

5

约束性

饰面石材类矿山

3

3

约束性

建筑石料类矿山

10

8

约束性

砖瓦页岩类矿山

17

15

约束性

其它类矿山

1

6

约束性

新建矿山最小准入规模

地下开采矿山(萤石)

矿石万吨/

0.5

1

约束性

露天开采矿山(萤石)

矿石万吨/

5

5

约束性

露天开采矿山(建筑石料)

矿石万吨/

20

30

约束性

露天开采矿山砖瓦用(泥)页岩

矿石万吨/

3.5

3.5

约束性

资源利用水平

露天开采回采率

%

95

95

预期性

地下开采回采率

%

72

75

预期性

矿山生态环境

闭坑(废弃)矿山治理

61

8

约束性

地下废弃矿井治理

215

171

约束性

绿色矿山数

2

创建率70%

约束性

矿业权管理

矿业权有偿出让

%

100

100

约束性

备注*

除砖瓦用(泥)页岩矿山外,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70%以上。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4.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根据资源市场、区位、环境等因素,规划期内全县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为萤石、饰面用花岗岩、辉绿岩、建筑用凝灰岩等。其中:萤石矿山数逐步压缩,同时利用外部萤石资源,以保证氟化工需求;饰面用花岗岩、辉绿岩、建筑用凝灰岩逐步实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成为全市矿业的主要产业。禁止砖瓦粘土开采,向“以石代土”转变,矿山开发要与红层改造,增加耕地,提高建设用地相结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在服从《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新一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采矿权控制指标的通知》前提下,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矿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确定规划近期全县各矿种采矿权投放量,控制矿山数37家。  

4.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规划区的划定  

1、规划分区的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原则。  

2)遵循成矿地质规律的原则。  

3)遵循环境保护与节约利用资源的原则。  

4)符合上级总体规划和县内相关部门规划的总体布局的原则。  

5)有利于加强政府调控和管理的原则。  

2、规划分区的条件  

1)禁采区  

地质灾害危险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军事要地、城镇规划区以及水资源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禁采地段主要指交通干线、通讯光缆、高压线路、河流(河砂除外)、旅游线路等线状分布的禁采范围。  

禁采区内禁止设置露天开采矿山(不含砖瓦用页岩矿),对地下开采矿山应从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对于地热等液(流)体矿产开发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一般不受禁采区限制。  

2)限采区  

限采矿种资源集中分布区,区内有允许开采矿种并查明有一定的资源储量,但资源开发内外部条件不佳或者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方式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制约;区内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开发过程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治理。  

3)开采区  

区内有查明普通建筑石料、饰面石材等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并有一定的前景,且开发的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矿产品有市场需求,有较稳定的流向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建筑石料、饰面石材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具备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条件;有较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开发环境;资源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相对影响较少,或虽有影响但采后易于治理的地区。  

规划分区  

根据上述规划分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分区规划为8个禁采区、1个限采区和9个开采区。规划“三区”总面积1577.2平方公里,占武义县国土总面积的100%。其中禁采区面积276.11平方公里,限采区面积1138.62平方公里,开采区面积162.48平方公里,分别占“三区”总面积的17.51%72.19%10.30%  

(一)禁采区  

1)武义县城及近郊发展规划建设区禁采区(JC1  

主要范围在白洋街道,少量面积在壶山、熟溪街道及履坦镇,总面积为84.82平方公里。现有矿山5个,其中砖瓦粘土页岩矿山3个,建筑石料矿山2个,在本规划期内关、停。  

2)龙潭~俞源风景旅游区禁采区(JC2  

主要位于白姆乡中部及俞源乡中北部,包括白姆乡龙潭、大红岩、刘秀垄、清风寨、俞源等风景区以及源口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82.54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3)大莱口~寿仙谷风景旅游区禁采区(JC3  

位于王宅镇南东部的大莱口~石井里一带,属于寿仙谷风景旅游区,面积3.77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4)郭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禁采区(JC4  

位于熟溪街道中部清水湾到郭洞一带,属旅游度假及风景名胜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区内有地热水2处、砖瓦用页岩矿山1处。除地热资源外,规划期内对砖瓦页岩矿予以关闭,闭坑后治理复垦还绿。  

5)陶村延福寺旅游区禁采区(JC5  

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延福寺为中心,范围包括陶村、枯枝蓬一带,面积6.3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6)牛头山森林公园禁采区(JC6  

牛头山森林公园属国家级,位于西联乡西部。禁采区范围包括西联乡下田、上田、东坑、田坪一带,西与松阳县相邻,面积57.43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7)清溪口水库流域禁采区(JC7  

位于泉溪镇东南,清溪口水库及其上游。该水库为饮用水供水水源地,禁采区面积26.15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8)大莱梯田观光游览禁采区(JC8  

位于新宅镇南部、王宅镇西部的接壤处,属田园风景区,面积3.24平方公里,无开采矿山。  

(二)限采区  

资源条件:区内有萤石矿床11个,主要分布在三个地段:白姆乡董处~元明寺地段(矿床4个),熟溪~泉溪地段(矿床5个),桃溪~西联地段(矿床2个)。此外还有砖瓦页岩矿,主要分布于白洋街道、履坦镇、壶山街道、王宅镇等武义县北部地区。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有萤石矿山4家(中汇矿业公司余山头矿井、熟溪余处后山萤石矿、桃溪镇鸡舍湾萤石矿、天井背萤石矿),共有保有资源储量(截止2009年)182.2万吨。此外还有砖瓦用页岩矿山11家。  

发展方向:区内查明有可供开发利用的萤石及砖瓦页岩资源储量,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萤石必须进行开采总量控制,不宜扩大生产规模,限制保持生产现状。砖瓦页岩资源开发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应进行整合,集约开采,压缩矿山数量。规划期内暂时保留萤石矿山4家,但可根据发展情况再作调整。砖瓦页岩矿山可减少1~2家,可能新设河砂矿1家,但保持总的矿山数不突破,要减少。  

(三)开采区  

1)茭道镇建筑石料砖瓦页岩开采区(KC1  

位于武义县城镇规划区北东部。范围主要在茭道镇,同时包括白洋街道东侧少部分,面积31.25平方。  

资源条件:本区广泛分布西山头组凝灰岩、熔结凝灰岩,建筑石料与砖瓦页岩资源丰富。  

开发利用现状:目前有砖瓦用杨家新型砖瓦厂矿山1个,年产量0.3万吨;茭道镇干青坑采石场及东寺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矿山2家,年产建筑石料60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石料矿山,逐步提高生产规模。  

本开采区包含地质灾害高、中、低三类易发区,北西、南东段为低易发区,中段为中、高易发区。在采矿山范围无现状塌陷灾害点。今后矿山的选点应考虑现状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矿体开采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与遭受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白洋街道王村建筑石料开采区(KC2  

分布于白洋街道西北部与金华市金东区接壤处,东西边缘少部分面积分布于茭道镇及履坦镇,面积14.56平方公里。  

资源现状:该区处在武义盆地西北边缘,建筑用凝灰岩资源较丰富。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有履坦镇山坑采石场及白洋街道野塘坞采石场两个石料矿山,年产矿石量60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并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产品除满足县内需要外,还可供给毗邻的金东区。  

本开采区包含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以低易发区为主,中易发区分布于开采区中部。在采矿山在中、低易发区各有一个。今后矿山选点应考虑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分布;矿体开采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与遭受地质灾害。  

3)县城—溪里地热水开采区(KC3  

范围包括县城至熟溪街道清水湾、鱼形角一带,是特指地热水及矿泉水的开采区,不含其他矿种,面积约37.26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有溪里、塔山下、鱼形角等地热矿床(点)3处,日出水量大于1000吨,地热水水温,资源保证程度较高。  

开发利用现状:已开发利用塔山下地热水,日出水量  

发展方向: “十二五”期间,武义县继续着力构造县城~清水湾(溪里) “温泉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工程”。规划期争取再开发利用鱼形角、长蛇形等地热。日出水量﹥2000吨。  

本开采区为单一的地下热水开采区,对于其他矿产基本属禁采区,少量面积为限采区。开采区南北两端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中部为低易发区。区内地灾类型以地面塌陷为主,个别滑坡。在进行地下水开发时应充分注意地面塌陷现状地质灾害点存在。  

4)履坦镇和尚坞建筑石料开采区(KC4  

分布于履坦镇北部与金东区接壤处,西北部少部分面积分布于壶山街道,面积12.37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地处武义盆地外部边缘,分布大爽组、高坞组、西山头组地层,建筑用凝灰岩资源丰富。  

开发利用现状:现有履坦镇里排山采石场,年产矿石量30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  

开采区位于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内,南北两侧为低易发区,中部为中易发区。主要地灾类型有崩塌及泥石流隐患,在采矿山位于中易发区边缘。矿山开采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5)新宅~坦洪饰面用花岗岩开采区(KC5  

范围包括新宅镇大莱,坦洪乡上周及王宅镇南部大岭脚一带,面积28.56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有大莱石英二长岩体,分布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有一定的潜在资源。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有新宅镇大莱石材公司龙山矿及坦洪乡上周矿两家石材矿山,年产量10.8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逐步扩大矿山生产规模,使年产矿石量达30万吨左右。  

开采区位于地质灾害高、中、低易发区内,开采区的北部及东部部分地段在中易发区,中、南部为低易发区。主要地灾类型为崩塌、滑坡。在采矿山位于低易发区内,开采中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6)柳城~云华砖瓦用页岩、饰面用辉绿岩开采区(KC6  

分布范围包括柳城、金塘口、溪口、泽叶岗一带,面积23.2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现有饰面用辉绿岩及砖瓦页岩矿,资源保障程度较好。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有柳城西溪辉绿岩矿及柳城红砖厂两家矿山,年产辉绿岩矿石量25万吨及红砖3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并根据情况扩大生产规模。  

开采区位于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内,北部小部分面积在中易发区,其余均在低易发区内。主要地灾类型为滑坡,在采矿山在低易发区内。矿山开采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7)王宅镇岩坞村建筑石料开采区(KC7  

范围包括王宅镇西北部及壶山街道中南小部面积,总面积25.66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大部分为西山头组凝灰岩、流纹岩及方岩组砂泥岩分布区,建筑石料矿、砖瓦页岩资源条件较好。  

开发利用现状:目前暂未设置采矿权。  

发展方向:规划设置普通建筑石料矿山1家。  

开采区位于地灾高、中、低易发区内。东部、西部为低易发区,中部为高、中易发区。地灾类型以滑坡及泥石流隐患为主,矿山选点应注意现状地灾点的分布,开采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以免诱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  

8)壶山街道高坞村建筑石料开采区(KC8  

范围包括壶山街道东南部、大田乡北部、王宅镇东北部,面积14.20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区内大部分为西山头组凝灰岩分布区,其次为朝川组砂泥岩分布区,建筑石料及砖瓦页岩资源条件较好,有萤石矿床(点)1处。  

开发利用现状:区内有高坞村建筑石料矿1家,年产30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并逐步扩大生产规模。  

开采区位于地灾中低易发区内。北东、南西段为中易发区,中部为低易发区。主要地灾类型为地面塌陷。在采矿山位于中易发区内,开采中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并注意现状塌陷对开采的影响,以免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9)桐琴镇塘岩金村建筑石料开采区(KC9  

范围主要在桐琴镇北部,尚有少量面积在白洋街道,总面积11.97平方公里。  

资源条件:本区全部分布西山头组凝灰岩、熔结凝灰岩,建筑石料矿资源条件好。  

开发利用现状:目前区内有塘岩金村建筑石料矿1家,年产30万吨。  

发展方向:保留现有矿山并逐步扩大生产规模。  

开采区位于地灾中、低易发区,北西部为中易发区,其余为低易发区。主要地灾类型为地面塌陷及其隐患点。在采矿山分布于地灾低易发区,开采中应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并注意现状塌陷的位置,以免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  

4.3矿业产业结构调整  

矿山规模结构调整  

按照总量控制、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原则,现有小矿山要通过调整、联合、兼并等形式逐步组建有一定规模的矿山。  

主要开采矿种矿山规模如下:  

萤石矿山:小型5家。  

建筑石料矿山:大型8家。  

饰面用石材矿山:大型2家,小型1家。  

砖瓦用页岩矿山:小型15家。  

地下热水矿山:小型1家。  

其余为待定矿山。  

矿产品结构调整  

1、萤石  

控制萤石原矿及其初级产品销售量。着力对杨家、鸡舍湾、余山头萤石矿山选矿尾砂进行综合利用研究和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力争有新的突破。大力发展氟精细化工系列产品及进一步开发以萤石晶体工艺品加工业。  

2、地热  

鼓励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扩大生产规模。  

3、饰面用石材  

利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深加工技术开发特色产品,提高产品档次,逐步达到质量标准化、产品多样化、规格系列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目标。  

4、建筑用石料  

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形成规格条石、块石、碎石、人工机制石砂等系列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5、砖瓦用页岩  

积极采用页岩类和其它替代资源材料新工艺,向利用萤石矿尾砂加气混凝土免烧砖等新型墙体建材方向发展,实现砖类、瓦类、板类、块类系列化生产。  

采选企业技术结构调整  

1、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造就成一批“三高型”(管理水平高、产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采选企业。  

2、科学设置矿山企业地测技术管理机构和有效配备地测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  

3、鼓励采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  

采选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浙江省萤石采选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号)文件要求和关于《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准入条件》的通知精神。  

4.4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萤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强低品位难选萤石矿石开发利用的研究。  

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指标考核体系。到2015年露采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回采率要求达到95%以上,地下开采矿山不小于73%以上,选矿回收率达到85%以上,贫化率降低到15%以下。  

加强尾矿综合开发利用的研究,鼓励开发新型建筑材料。鉴于全县众多萤石矿山处于开采末期,故应鼓励矿山企业积极筹资进行矿山周围和中深部的“探边摸底”生产探矿工作,增加接替资源,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5、矿业权市场建设  

5.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要求,在矿业权市场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理清政府、企业、中介的关系,衔接好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转让规范管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求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切实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根据矿业权出让审批权限,按照“谁发证,谁发布”的原则进行操作,从而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5.2加强矿业权有偿出让管理  

矿业权市场建设是确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找出、管住、用好”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管理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依法办理。  

1、采矿权出让方式管理  

矿业权出让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28号)文件精神执行。但是一个采矿权期满后,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申请获取采矿权的,按照新办矿山的要求以拍卖、招标或挂牌的方式出让。  

采矿权受让人应交纳采矿权出让金,原则上应一次性交纳出让金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困难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合同约定分期交纳。  

2、采矿权出让期限、延续登记管理  

采矿权出让期限管理和采矿权延续登记管理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1号)文件要求执行。  

3、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管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谁发证、谁核查,不核查、不发证”的要求,全面实行采矿权实地核查制度。将采矿权实地核查意见书作为采矿登记申请的必备材料,切实规范采矿权登记管理工作。  

4、加强探矿权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加大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力度,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金投入的良性环境机制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6.1总体部署  

1、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以生态县建设要求为目标,继续按已编制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2012年完成需治理废弃矿山的治理。  

2、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和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网络系统。  

3、根据国土资源部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凡是新建矿山开采期在35年的,均创建县级绿色矿山,开采年限在510年的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使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山企业和谐发展。  

4、执行省级规划加强废弃矿山治理,《浙江省废弃矿井治理规划(2011-2020)》是全省开展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应在省厅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5、砖瓦用页岩矿和建筑石料矿关闭后,矿地因地制宜转换为工业用地或城乡建设用地或农业用地,恢复林地和植被。  

6、严格执行新矿山环境准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建设与环境建设“三同时”制度。  

6.2闭坑(废弃)矿山治理  

1、对一般性需治理的矿权灭失废弃矿山,按照《武义县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要求,由所在的乡镇(街道)按计划进行治理,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验收。    

2、列入县重点治理的矿权灭失的闭坑(废弃)矿山,治理的重点是地下开采萤石矿山采空区的地面塌陷,治理的方法能回填的则回填,暂时不能回填的在塌陷区周围先建立围体,竖立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逐步治理。    

3、根据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所处位置,以及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按轻重缓急制定治理年度计划,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编制工程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有序开展治理。    

4、废弃矿山治理应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拆除地面建筑物,平整场地,根据条件和要求,边坡能自然复绿的,走粗放型治理,在城镇周边交通要道边的实施复绿工程。本着省钱、省力、省时、实效的原则,注重治理效果。    

5、截至2009年底,全县需重点治理闭坑(废弃)矿山69个,需治理面积47.4万平方米,已治理矿山61个,已治理面积35.84万平方米,剩下的8个矿山及11.56万平方米将在2012年前治理完毕。2011年完成治理5个,2012年完成治理3个。    

6、根据《浙江省废弃矿井治理规划》(2011-2015),武义县有废弃地下矿山108座,有废弃矿井255个,2015年前完成废弃矿井治理171个,并将我县建成省级废弃矿井治理示范县,将茭道镇东风萤石矿杨家废弃矿井、蒋马洞萤石废弃矿井治理为2个示范点。    

6.3开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欠“生态新债”。将分布在城(镇)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路线等周边地区的矿山作为重点保护与治理对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相协调,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2、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采用科学方法和先进的采矿工艺露天开采矿山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设计建立开采台阶,采剥作业必须遵守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的原则,保护岩层、山体边坡稳定,严防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砖瓦用粘土矿山禁止在农田取土,限制残坡揭层,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坑采矿山尤其是开采残矿的老矿山,必须做到科学化设计,规范化安全开采。所有采选作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消除“三废”排放污染,达到规定标准,保护矿山生态环境。选择好尾矿、废石、废渣堆放场地,不压矿,不引发地质灾害。完善污水管理制度,提高废水处理技术水平,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和尾矿、废渣、废石的综合利用率。  

3、矿山闭坑前后,及时采取矿山土地复垦还绿措施,提交的矿山闭坑报告中应包含有矿山闭坑后的土地复垦还绿的内容,做好矿坑废水、废渣等污染源的根治和以“复垦还绿”为主的综合治理,并经国土主管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予闭坑。  

6.4拟建矿山实行环境条件准入制度  

1、根据“绿色矿山”条件和生态县建设的要求,新建矿山的建设设计和老矿山的改造建设阶段要进行矿业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27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度绿色矿山创建计划的通知》(浙土资办[2011]26号)精神,在本规划期间,凡是新建矿山出让年限在3年以上的,均创建县级绿色矿山;采矿权出让年限6年以上的省级发证矿山则创建省级绿色矿山。  

根据市规划要求,在本规划期内全面创建绿色矿山。  

2、严禁在城(镇)建设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等禁采区范围内和禁采地段设置露天开采矿山,对于地下开采的矿山应从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3、新建矿山必须设有与矿山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废石堆放场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必须建有与选矿厂规模相适应的尾矿库,其环境保护与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矿山“三废”综合利用。矿井废水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选矿厂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外排废水须达标排放。  

4、采矿权人应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同时按期足额交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7、矿产资源勘查  

7.1矿产地质调查基本任务  

1、切实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找矿效果,更多更快地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  

2、萤石和地热资源是武义县的特优矿种,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加大找矿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与保障程度。对新建或改建的萤石矿山、矿区(床)必须经过地质勘查方可立项,勘查程度(阶段),小型矿区(床)应达到详查,中大型矿区(床)应达到勘探。  

3、鼓励资源接近枯竭的生产萤石矿山企业自筹资金开展矿山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和科研工作,总结成矿规律指导矿山探边摸底,攻深找,拓展外围寻找后备资源,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4、对本规划中安排的萤石、地下热水及多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在取得勘查成果之后,应根据国家的调控政策及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将勘查成果转化为矿业产能,实现资本与技术的结合,促进地质工作及矿产开发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  

7.2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开展并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省国土资源厅“十二五”地质找矿“751”工程在武义县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任务。  

对矿种较多、资源潜力较大的需划分勘查区块部署勘查工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奠定基础;对矿种单一,以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砖瓦页岩为主的地区,要按照《关于政府组织做好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89号)文件要求部署开采区的勘查工作。规划矿山规模,分割资源储量,为采矿权有偿出让提供基础资料。  

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是加强地勘工作业务基础,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为商业性地质工作降低勘查风险。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农业环境地质调查、地热调查与开发以及地下水调查等。  

7.3商业性矿产勘查  

本规划期共设置勘查区4个,勘查项目7个。  

1、茭道萤石勘查区(GK1  

分布于茭道镇境内,面积约60.67平方公里。该区处于杨家—壶山断裂带北东端,萤石成矿条件有利,已发现萤石矿床(点)8个,其中大型矿床1个(杨家),中型矿床2个(东寺山、蒋马洞),其余为小型矿床、矿点。在2009年底之前本勘查区内所有的萤石矿山都先后闭坑,目前本区内无萤石开采矿山。由于本区萤石成矿地质环境有利,应该部署力量落实新的萤石矿床。设置茭道镇白洋山萤石矿详查项目(T7),详查范围位于茭道镇中南部西侧与白洋街道交界处,面积2.63k平方公里。  

2、履坦—壶山—白姆萤石勘查区(GK2  

分布于履坦镇、壶山镇、白姆乡三个镇乡的北部,西侧与婺城区交界,面积66.63平方公里。县域董处—朱村北东向构造成矿带从本勘查区通过,区内已有萤石矿床(点)12个,其中大型1个(后树),找矿远景较好。目前设置白姆乡谢坑矿区萤石矿详查项目(T3),详查范围位于谢坑萤石矿老矿区及其外围,面积3.0 平方公里。  

3、西联—桃溪—俞源萤石勘查区(GK3  

位于西联乡东部、桃溪镇中部、俞源乡西南部,面积58.66平方公里。本区处于县域新塘后—桃溪北东向构造成矿带上,区内有萤石矿床(点)14个,其中大型矿床1个(鸡舍湾)、中型1个(潘村),其余为小型或矿点。目前设置桃溪镇东弄萤石矿详查项目(T5),详查项目位于俞源乡西南部,面积0.31平方公里。此外区内还有地热矿点,同是地热远景区之一。  

4、白洋—徐村地热勘查区(GK4  

位于白洋街道南部,泉溪镇北西部、熟溪镇北部、大田乡中东部等,面积117.06平方公里。本区处于县域徐村—大屋构造成矿带上,已查明有塔山下、溪里、徐村、鱼形角等地热矿床4个,其中塔山下、溪里已是武义县地热重点开发利用项目,加强对本区地热的勘查工作,有望寻找地热的后备资源。  

目前在本勘查区内设置地热勘查项目三个:白洋街道塔山水库矿区地热资源普查(T6),位于白洋街道南西与壶山街道交界处,面积2.63平方公里;熟溪地热勘查(T1),位于熟溪北东部与泉溪西部交界处,主要范围在熟溪境内,面积6.01平方公里;大田乡徐村地热资源普查(T4),位于大田乡中南部徐村地段,面积9.02平方公里。  

除上述萤石矿的3个勘查区内各设置1个萤石详查项目、1个地热勘查区设置有3个地热普查项目外,还设置了泉溪镇箬岭头多金属矿详查项目(T2),位于泉溪镇境内南部,面积2.82平方公里。可见,本规划期内地质勘查工作共设置勘查区4个,勘查项目7个,其中萤石详查3个,地热普查3个,多金属详查1个(勘查区块及勘查项目设置见附表7、附表8)。    

8、规划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  

8.1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严格规划实施管理  

1、《规划》目标纳入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矿业活动的乡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配合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与本乡镇有关的规划内容。  

2、《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规划实施的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3、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充实监督检查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4、加强总量控制(包括开采总量与矿业权设置),严把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关,凡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8.2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实行依法办矿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增强全民的矿产资源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可持续发展观和依法办矿的自觉性。加强规划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矿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确立法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全面贯彻《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要结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坚持“依法执政,严格执法,认真坚决,从快从重”的原则,对一切违法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以采带探、非法转让矿业权,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打击,保持良好的矿业开发利用秩序。  

8.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业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建立高效的科技开发风险投资机制,扩大科技成果在矿业经济领域应用范围。依靠科技创新,逐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技术、方法、工艺和设备,加强建筑用凝灰岩、饰面花岗岩、砖瓦用粘土等非金属矿产的新产品开发,引进和研究新的采选技术,改善深部采矿技术条件,提高萤石矿的开发利用水平,提高选矿回收率。  

2、着力解决后树难选萤石贫矿的选矿难问题,做到单位落实、措施落实,禁止品位大于35%碎屑矿不经浮选直接销售,禁止以建材辅助原料的名目开采萤石贫矿。  

3、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和集约利用的指标体系,并进行有效监控,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对采选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差的采选企业,限期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4、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多元化人才引进、培养投入机制,重点培养和引进技术型、管理型和复合型人才,以形成适应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工作需要的人才结构,凡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的矿山企业,年审不予通过。无安全技术人员的矿山,限期配足,否则一律关闭。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做好矿地的综合利用和矿山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8.4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  

1、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萤石、地热水远景区的地质调查工作,为商业型探矿权出让提供基础资料。  

2、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和相应的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实行矿业权通过“招、拍、挂”等形式有偿取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8.5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实施矿山开采储量动态监管,依法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矿山年报,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供矿山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  

2、萤石闭坑矿山闭坑前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经专家评审认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闭坑。  

3、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建立覆盖全县的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网络,实现数据共享,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制度,及时准确的掌握全县范围内重点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资源开发利用状态,市场需求、矿山生态环境等动态变化和规划实施情况。  

8.6加强管理队伍作风建设  

1、加强管理队伍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以适应矿业管理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矿业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附则  

本规划由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文本、武义县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武义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武义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武义县矿产资源规划分区图册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实施。  

本规划由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