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780/-218212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坦政〔2013〕21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15 09:52 |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小(二)型水库的安全运行巡查工作,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武义县山塘、水库巡查管理实施方案》等规定,下发本通知,希望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
附件:坦洪乡小(二)型水库管理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巡查员明确表
坦洪乡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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