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3194156M/-209109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09 16:51 |
根据规定,各村村务必须定期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型。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公 开 内 容 |
责任 主体 |
公示 时限 |
1 |
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创业承诺 |
村两委 |
三年 |
2 |
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
村两委 |
三年 |
3 |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
村两委 |
三年 |
4 |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
村委会 |
三年 |
5 |
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 |
村委会 |
七天 |
6 |
村两委年度工作计划 |
村两委 |
一年 |
7 |
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资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8 |
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9 |
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筹集、投入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10 |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
村两委 |
七天 |
11 |
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及低保对象的确定情况 |
村两委 |
七天 |
12 |
土地征用费分配使用情况 |
村两委 |
七天 |
13 |
村民建房、林木采伐指标审批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14 |
每月或季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
村两委 |
三十天 |
15 |
领取村误工报酬的范围、标准 |
村两委 |
七天 |
16 |
种粮直接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款等发放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17 |
村民户籍迁移情况及村民待遇确定 |
村两委 |
七天 |
18 |
上级有关支农惠农政策 |
村两委 |
七天 |
19 |
水、电费用的收缴情况 |
村委会 |
七天 |
20 |
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
村两委 |
七天 |
二、公开形式。以固定公开栏、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为主要公开形式。各村公开栏要实现“三固定”,即固定的公开栏、固定的防雨设施和固定的意见箱,公开栏要有专人管理、时时维护。
三、公开时间。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月公开一次,在每月5日前公开上月村务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由村委会提出公开内容;
(二)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三)提交村务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向村民公开。
五、认真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委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六、村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落实。各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村监督委主任平时须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公开。各工作片须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月8日前将自查结果报街道纪工委。
七、村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与考核。街道纪工委每月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公开或自查时弄虚作假的,分别对工作片片长、驻村干部,村主职干部、村监督委主任、村报账员按规定进行工作考核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八、扣分标准。被街道纪工委查到未按要求公开的,村主职干部、村监督委主任、村报账员扣3分/次,公开内容不规范、维护不善的,扣1分/次;工作片片长扣1分/村、驻村干部扣5分/次。不按时报送自查表的,对驻村干部按未公开扣分;自查时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未公开扣分标准加倍扣分。被县级相关部门查到的,加倍扣分。
九、经济合作社、社区居委会的社(居)务公开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