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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3-07-09 16:54 |
为使街道干部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调动积极性,体现公正性,避免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制度盲区,按照“四有”干部的要求(勤学善思有境界的“全科”干部、服务群众有激情的“田埂”干部、解决问题有办法的“娘舅”干部、干事创业有作为的“先锋”干部),推进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综合各项工作,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组织机构和形式
为使考核工作能顺利开展,街道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王得伟同志担任组长,李晓欣、何晓芬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片长和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晓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礼江、阮青山同志为副主任,徐向进、郑卫平、张能言为成员。各片、办主要领导负责各块工作的牵头,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即按照月度12次加年度1次的12+1考核形式),由街道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月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次月5日前进行,特殊情况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月度考核基础分值100分。考核分四大项:日常本职工作40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临时性工作25分(其中街道布置的15分,片、办布置的工作10分);协同工作情况15分;组织纪律执行情况20分。干部的本职工作由办公室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各占50%计算;片长、办公室主任按本片、办干部考核的平均数计算,同时兼任的再按片、办总和的平均数进行计算。
日常本职工作的考核由各工作片和各职能办公室进行初考,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由街道效能办考核,临时工作和协同工作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初考,交街道班子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在干部例会上进行预通报,无异议后以书面通报形式下发至每一个被考核人员,并进行公示。
2.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次年一月中旬进行。
专职办公室干部年终考核总分100分,由月度考核平均分70%、年终民主评议15%、街道班子成员综合评议15%(班子成员由党政正职评议)三部分组成。
驻村干部年终考核总分100分,由月度考核平均分70%、街道村民主评议15%、街道班子成员的综合评议15%(班子成员由街道党政正职评议)三部分组成。
街道干部民主评议参加对象和街道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会相同,并根据一定比例折算成具体分值。驻村干部既要参加村里的民主评议,也要参加街道的民主评议,分值各占50%。驻村干部及村主职干部的民主评议由各工作片安排人员到各村组织实施,测评参加对象为村“两委”成员、监委会主任、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驻村干部作述职报告。
二、考核对象
本街道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干部(包括列入街道管理考核的司法、国土、林管等干部)。大学生村官在平时400元合计4800元的奖金范围内进行考核,年终时兑现。街道聘用人员除保安、炊事员、清洁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考核内容
(一)本职工作(40分):指个人承担的业务工作、所在办公室工作和驻村工作。由于片、办领导没有布置到位,造成工作不能完成的除外。
(二)临时工作(25):指街道或片、办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可视情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加扣分,每项5-10分。
(三)协同工作(15分):指服从党工委和办事处、片长、办公室主任安排,参与片内各村之间、办内各块工作、片与片、办与办之间工作的相互配合情况。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片、办领导可视情对协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加扣分,每次2-5分。因牵头责任人工作不到位致使工作没有落实的,扣牵头责任人;牵头责任人工作到位但落实责任人没有落实,致使工作没有落实的,扣落实责任人。
(四)组织纪律(20分):指遵守上下班、值班、效能建设等工作纪律。
1.违反四条禁令被查处的,每次扣10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的,每起扣20分。
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每次扣5分;旷工的每天扣20分。
4.不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换班不事先经值班组长同意的,每次扣2分;擅自不到岗位的每次扣5分;值班到岗位但提前离岗的每次扣2分;值班结束后未将值班电话转移至手机的,每次扣2分;被上级抽查通报的,扣8分。本班值班人员扣分,值班长按责任人40%扣分。
5.服务对象有理投诉工作未能落实,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0分。
6.违反效能建设被追究责任,受到口头效能告诫的,每次扣10分;口头效能告诫以上的,每次扣20分。
7.积极参加周一全员“夜学”,每少1次扣5分。因私事经请假批准未到的,每次扣2分。认真做好“夜学”笔记,经检查记录规范的,每次加2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未记录的,每次扣2分。
8.中层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干部讲坛”讲课的,每次加5分。一般干部主动报名、参加讲课的,每次加5.5分。
9.认真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遵守培训纪律的,每次扣2.5分。测试未能通过的,每次扣5分。
10.因业务知识不掌握,造成工作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5分。
11.参加“民情大比武”,测试合格的,每次加2.5分。测试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不能参加年终评优评先。
12.街道召开会议未到的,每次扣2.5分;经请假批准未到的,每次扣1分;因公事请假的不扣分。村主职干部缺席会议,由于驻村干部未通知造成的,驻村干部每次扣2.5分。
13.职能办公室和工作片考核的责任人未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报送初考结果的,每次扣5分。每延迟1个工作日再扣1分。
(五)加分项目
年终使街道考核得到加分的,由街道班子视情确定加5—1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10—20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干部评先评优、奖金发放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1.评先评优推荐。优秀个人一般在考核优秀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年终工作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80—95分(含80分)的为合格,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优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先进评比。
2.考核奖金发放。考核分数直接和年终考核奖金挂钩,考核不称职的对象不享受当年年终考核奖。
街道干部按实职明确工作岗位系数:正职2,副书记1.8,班子兼片长或办主任1.75,班子成员兼副片长或副主任、正主任调研员1.7,中层正职、副主任调研员1.5,中层副职为1.4,有一定职务的(以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下文为准)1.2,小组长1.1。月度考核分按系数计算后,在县明确的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金(包括应急补贴在内共4400元)中分季度兑现。年终考核总分值按系数计算后,为最终考核得分,在用于考核的奖金范围内年终时兑现。县规定的重点工程奖金的40%、年终的考核奖金列入年终考核奖的范围。
调离本街道的干部,考核奖金从次月起不再享受。借用、上挂到上级机关部门三个月以上的街道干部,借用、上挂期间不享受考核奖金(因工作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抽调到重点工程工作的除外)。
3.健全街道干部惩戒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熟溪街道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街道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建议予以交流,如符合有关辞退条件的予以辞退。
五、其它
以上考核办法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