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72300260131XN/2024-198877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文号: 武经普办〔2013〕8号 公开日期: 2013-09-26 10:55

关于印发《武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3-09-26 10:55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武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武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武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武义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宣传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上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组织领导

  全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经济普查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乡镇普查办要高度

重视普查的宣传,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策划宣传活动,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经济普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新闻媒体要结合各自资源特点,拿出版面,安排时间,开设栏目对经济普查进行宣传报道。

  三、工作安排

  结合普查工作的阶段和任务特点,宣传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的宣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

  1.普查试点宣传(2013年9月)

  宣传内容: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启动经普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相关媒体对试点工作进行新闻报道,重点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普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要性的认识。

  宣传方式:

  (1)制定并下发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召开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3)组织普查试点的宣传工作:印发试点公告在试点区域张贴,印发《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供普查员上门时向普查对象进行宣传。

  2.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宣传(9-11月)

  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全县开展的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等相关信息,以期达到全社会配合和支持经济普查的目的。

  宣传方式:

  (1)在广播电台、《近日武义》等开设经济普查专题栏目, 并在9月底,刊发“规范单位基础信息工作公告”。

  (2)播放经普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片。

  (3)利用市区楼宇电视、LED屏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4)以短信方式做普查公益广告。

  (5)在乡镇街道、居村社区合法张贴三经普宣传画。

  (6)各乡镇利用横幅、标语等,加强户外告知性宣传。

  (7)撰写、编发各类动态简报。

  3.普查登记前的宣传月活动(12月)

  宣传内容:结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等的宣传,全力加大对经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经普氛围,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理解经济普查;单位支持、配合经济普查,从而达到依法普查,如实登记,确保普查质量的目的。

  宣传方式:

  (1)配合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

  (2)在主流媒体上播放有关经济普查的宣传片和公益广告,连续刊发 “经济普查公告”。

  (3)印发《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经济普查宣传画。

  (4)利用宣传车开展经普宣传。

  (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的宣传工作(2014年1-5月)

  1.宣传内容

  集中宣传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上的具体要求,重点是让普查对象知晓怎样依法配合普查,如何利用PDA做好调查登记、数据审核和资料上报。对普查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利用相关新闻媒体做好解疑释难工作。及时报道配合普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同时,对可能出现的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

  2.宣传方式

  (1)与相关新闻单位联合进行“经济普查登记第一天现场见闻”的新闻采访报道。

  (2)加大全县经普登记情况工作简报的刊发力度,及时反映登记进展情况。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的宣传工作(2014年6月-2015年)

  1.宣传内容

  发布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经济普查主要成果宣传。

  2.宣传方式

  (1)发布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

  (2)其它相关的后期宣传工作。

  四、乡镇三经普宣传工作要点

  1.结合县经普办宣传工作安排,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经普宣传工作计划。

  2.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县、乡两级经普办要多层面、多视角在区域性的新闻媒体上宣传有经济普查的相关内容,扩大经普工作的影响,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户外有画、报纸有字、网上有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3.协同县经普办开展经普宣传活动。(1)下发《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宣传画、宣传片等。(2)结合本乡镇特点,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将本辖区经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经普办(邮箱:87048787@qq.com)。

  5.扩大户外宣传覆盖面。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栏、黑板报、宣传画、横幅、标语等,在主要商业中心、交通主要干道、人流集中区域和社区里弄等,进行经济普查户外宣传。充分发动各种宣传力量,力争扩大所辖区域内经普户外宣传的覆盖面,使经普宣传全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