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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履政〔2015〕4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6 13:15 |
各行政村:
《履坦镇农村环境卫生、“五水共治”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履坦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
抄送:县农办、县“五水共治”办
履坦镇农村环境卫生、“五水共治”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巩固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成果,构建环境整洁、生态优美、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的新农村。决定制订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居委会)。
二、考核人员
镇环境卫生考核组、镇五水共治考核组。
三、保洁要求
1.镇区主干道(十白线:履一村至履三村;履王线:红绿灯至铁路涵洞;横街:红绿灯至履坦大桥;履一村农贸市场;履二村菜市场;红绿灯早餐点边上)为重点区域,每天至少清扫2次,其他保洁区域每天清扫1次,并按规定时间做好循环保洁,每天上午9点前必须完成一次全路段清扫保洁工作。
2.保洁区域应保持干净,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人畜粪、建筑垃圾等。清扫起的垃圾严禁倒入绿化带或路边沟渠内,在垃圾运送过程中应不撒漏、无外挂,不得污染道路。注意维护好垃圾房四周的干净整洁。
3.保洁水域内的水面应无漂浮物,水岸边无垃圾。
4.保洁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穿戴有安全标识的工作服,不准集聚闲聊,保洁车辆按规停放,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5.建立保洁员例会制度,实行12小时保洁制度。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不少于3次,明查1次、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考核、巡查的得分平均数为该村当月的考核得分。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拍照存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五、考核内容
1、村庄每天进行保洁清扫,保洁员巡回清理丢弃的垃圾(5分);检查当天道路等公共区域脏且未见保洁员保洁的扣10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村民代表义务劳动(5分),未组织扣5分。
2、无人具体抓卫生工作的扣5分,无人对本村保洁人员、清运人员的工作、日常保洁开展监督管理的扣5分。
3、农户三包: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横流、堆放整齐无杂物乱堆放,绿化建设管护良好,抽查3-5户农户,每户1分。无检查队伍不开展卫生检查的扣4分,无卫生公示栏扣3分,不公布检查结果的扣3分。
4、道路所有垃圾堆扣3分,有较大陈年垃圾堆扣5分。零散垃圾及卫生死角酌情扣1-3分。
5、河道、沟渠、池塘内有零散漂浮垃圾扣1—3分,河道、池塘内有成堆垃圾扣3-5分。
6、村级河长对村辖区内河段没有做到日常督查巡视的扣3分。
7、山塘、水库管理人员没有做到日常巡视的扣3分。
8、绿化带内有垃圾,扣1-3分,有成堆垃圾倾倒在绿化带扣3-5分。
9、垃圾清运不及时有垃圾溢出垃圾池(箱)每处扣2分,垃圾不入箱扣3-5分。垃圾乱焚烧、垃圾池内垃圾焚烧扣5分。
10、厕所设施破损、供水不正常扣2分,无人管理、卫生状况差扣1-3分。
11、村周边总体环境整洁,无垃圾乱倒、焚烧现象,发现1处扣3分。
12、对市、县、镇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当月不得分。
六、奖罚机制
1、镇区所在三个村(履一、履二、履三)按年度人口36元/人进行配套考核,其他村按18元/人并进行配套考核。
2、得分在70分以上的保洁费补助按考核分值计算;70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村,扣除50%补助保洁费(镇补助的)。
3、被评为月度倒数后两名的村庄,扣除该村当月40%的保洁配套补助款(镇补助的)。被评为年度倒数后两名的村庄,扣除该村当年40%的保洁补助款(镇补助的)。
4、对河道保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被市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奖励镇补助考核资金100%;被县新闻媒体正面报道一次的奖励镇补助考核资金30%,正面报道两次的奖励60%,正面报道三次及以上的奖励100%。
对河道保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被市新闻媒体负面曝光或点名批评一次的扣除镇补助考核资金100%;县新闻媒体负面曝光一次或点名批评一次的扣除镇补助考核资金30%,负面曝光两次(含点名批评两次)的扣60%,负面曝光三次(含点名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全部扣除。
5、县补助保洁费按县农办有关文件另行考核。
由镇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村的环境卫生、“五水共治”河道保洁进行评选工作,公开考评结果,每月通报考核检查结果,并在镇政府设立环境卫生公示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七、本考核办法试行一年,从2015年3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