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50087302Y/-00000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武爱卫办〔2016〕3号 | 公开日期: | 2016-12-16 09:18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是由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发起的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活动。为深入推进我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根据《浙江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环境类别
(一)健康社区: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社区。社区指村或居委会。
(二)健康单位: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体社会组织。
(三)健康学校: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各类中小学校。
(四)健康食堂: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各类单位食堂。
(五)健康餐厅/酒店: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餐厅/酒店。
三、建设任务
(一)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上述环境类别合计每年创建不少于三家。
(二)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
全县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覆盖50%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指导员开展“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
四、建设步骤
(一)申请
拟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机构向县爱卫办提出建设申请,填写《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申报表》,见附件。
(二)培训指导
县爱卫办在收到申请的一个月内组织对申请机构提供一次工作培训,并在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鼓励当地在建设开始前和建设结束后开展居民问卷调查,评估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对居民活动参与率、健康生活知晓率、健康行为等的改善效果。
(三)组织实施
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机构对照建设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记录并保存有关的活动信息等过程性资料。
(四)考评验收
1.资料审核。申报机构在提出建设申请6 个月后可申请考评验收,并提交《浙江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申报表》、支持性环境建设相关材料。县爱卫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综合评定。
2.验收命名。县爱卫办、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健康支持性环境的验收命名。对通过综合评定的达到创建标准的支持性环境,经公示后,授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称号,予以公布,并在年终公共卫生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五、经验总结与推广
各创建单位应巩固和维持健康促进环境,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六、资料上报
按时完成每年2次的工作信息上报工作。主要上报内容有政策文件、工作实施痕迹(照片)、报表统计、督导评估、健康单位验收文件。联系人:张华美 电话:89095259 653070
武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