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76D/2023-26977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及办公室 | ||
文号: | 武老龄工委(2016)1号 | 公开日期: | 2016-12-27 16:11 |
机关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老龄委(老年协会):
现将我县2015年老龄工作总结及2016年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总结要点通知
抄报:省、市老龄工办,县委、县政府
抄送:各老年群众团体县老龄工办印发
2015年全县老龄工作总结
2015年,武义县的老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怀支持下,在上级老龄工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县老龄工委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各涉老群团以及全县老龄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年初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老龄工作部署,倾注真情为老年人多办实事好事,各项老龄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有了新成效新突破。
一、以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
2015年是“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9643”工程和武义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0年的6.1万增加到2015年的11.36万;新农合老年人参保率从2010年的97%至2015年的98%,全县参加医保人数达27.43万;老年人各类床位数占老年人的比率从2010年1.8%到2015年底的5.18%(其中机构养老床位2100张,照料中心床位1380张,合计3480张)。财政养老服务支出从2010年的约68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约2150万元,增幅达三倍以上。
2015年,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老龄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加大投入,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坚持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缓解养老供求矛盾。研究确定切实可行与老年人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民生工程,重点予以推进。2015年,职能部门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了八件大事:一是启动了《武义县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开展了养生养老福地和居家养老示范照料中心的双“十佳”评选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武义县康宁老年养护中心”、“桃溪镇舒心养老院”、“大田乡旭初养老院”、“壶山街道阳光家园养老院”、“武义县壶山老年护理院”等一批民办养老机构的规划论证、发改立项、工程改造等工作,建成后新增机构养老床位可达560张以上,“大田乡旭初养老院”已经过消防审批,获得民政局颁发的“机构养老许可”,实现了我县民办养老机构“零”的突破;四是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下发了《武义县关于加强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了王宅中心卫生院与王宅中心敬老院、县中医院与县社会福利院双向医养融合的合作模式,同时在康宁医院设立老年养护中心,为拓展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和养老服务内涵、推进“医养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2015年在有关乡镇、村(社区)的努力下,新建成51家照料中心,并通过验收,下拨建设、运行、老人就餐补助资金达43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六是在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鉴于河南省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瑞海公司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领导带队,召集建设、市场监管、安监、消防、民政等部门,对全县的机构养老场所、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就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锅炉和建筑安全等进行了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对全县8家未取证的民办养老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七是开展了已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和已公示但未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核对工作,核对人数756名,发放养老服务补贴54万余元;同时做好了长寿保健金享受对象的核实工作,核实享受人数1094人,发放长寿金27万余元;八是认真开展了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先后在新宅镇、桐琴镇、柳城镇、桃溪镇、坦洪乡、西联乡、三港乡、大溪口乡及通过老年电视大学开展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参加培训人员1468人,取得初级护理资格656人。
二、围绕县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老龄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国卫创建”等工作。在已建立千名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国卫创建”等夕阳督查员队伍的基础上,2015年,老龄工作部门重点抓好队伍的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下发《关于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清三河”达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老年人积极投身服务于县“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国卫创建”等中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县老年人参与各项中心工作达6.8万人次,桐琴镇老龄工作联络员林树堂、壶山街道老龄工作联络员吴汝才等多次获得相关部门的表彰,为“两美”武义作出了贡献;二是基本完成了乡镇(街道)老年协会的换届工作。2015年是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老年协会的换届之年,县民政局、老龄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要求做好第四届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全县18个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已全部完成村级老年协会的换届工作,履坦、茭道、桐琴、泉溪等9个乡镇已完成乡镇级老年协会的换届工作;三是完成了县老年活动中心的装修改造工程。在省老龄工作部门和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完成了县老年活动中心电梯的更换和老年活动中心多功能厅、乒乓球厅、台球厅、健身厅、门厅以及卫生间的改造、装修,县老年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有了极大的改善;四是完成了老年电大实体办学的相关工作。2015年全县招收学员12800人次,比去年增加800人次;五是圆满完成了“全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六是完成了老龄工办的债权债务清理,办理了相关组织机构代码和房屋产权证件;七是根据形势变化,完成了对老年学研究会终止活动的相关工作;八是认真开展了庆祝全省第28个“老人节”暨2015年“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了县领导慰问百岁老人、“华数杯”千名老人气排球大赛、武义·永康老年人书画联展、城乡老年人文艺演出、老年法咨询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九是认真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和优待证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6起,调解各类纠纷8起,办理老年优待证5373份。
2016年全县老龄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老龄工办(2016)2号《关于印发2016年省老龄办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2016年全县老龄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老年文化发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结合我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挂靠县老龄办,老龄办归口民政局管理的实际,在推进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特别是养老服务中更进一步、更快一步,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科学规划“十三五”老龄工作
全面回顾我县“十二五”期间老龄工作,深刻分析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县情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医疗、照护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服务需求,编制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全县老龄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我县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筹备召开县老龄委全体会议,审议相关重点工作。加强与县老龄工委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制定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推动各职能部门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规划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创新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现形式,加强优待工作的监督检查。争取有关部门成为第二届省“敬老文明号”单位。继续发挥县为老服务志愿者总队的作用,广泛开展“双关爱”活动,以长期结对帮扶为主、阶段性活动为辅,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贫困老人打造关爱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结合中期检查情况,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补助资金使用,进一步探索独居老人关爱服务的长效机制。在县老龄工委成员单位民政局的牵头下,2016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重点要在智慧型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居家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考核、城区综合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养老床位增长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力争使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老年文化和宣传工作
认真做好庆祝全省第29个“老人节”和“敬老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温暖“三送”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指导推进孝文化“三进”活动,深化敬老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老年电大教学工作,加强对县老年电视大学的领导,开展先进教学点、先进办学工作者、先进学员的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新闻联合报道活动,以“宣传老年法、关爱老年人”为立足点,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强化老龄宣传导向,拓展老龄宣传渠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舆论环境。组织参加2016年全省“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老年协会管理
启动2016“银龄活动”年,强化作用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各涉老群体以及专业老年人才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管理,开展新任老年协会会长、分会长的培训,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乐龄工程”,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