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6X0/2024-217692 | 发布机构: | 俞源乡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12-29 10:40 |
俞政〔2017〕50号
俞源乡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工业园区、下杨小学:
依据武消安委〔2017〕1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乡消防形势稳定,及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乡村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乡人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以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特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邵武任组长,
副组长:赵立春、张正茂
成 员:其他相关部门驻村干部负责人及各村主任企业法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部署、督导、检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控基础工作。
1.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综治、公安、民政、建设、城管、工商、安监等多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针对重点检查和防范的对象,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各部门和主管部门还要针对近年来三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及进入入秋以来全国相继发“10.10、10.12、10.20、10.21”其中我市就发生3起事故的形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人防、技防手段,严防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2.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幸福乡村创建、平安武义建设、社会综治管理、政府工作目标等内容,纳入各个乡村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村庄、企业、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村庄、企业、单位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火灾高危村庄、企业、单位落实严管措施,确保年底前 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加强村庄、企业、单位网格员培训,提高防火巡查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加快推广应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网格管理效率。
3.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全乡各村(居)、社区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重点古建筑木质结构群,以及开发区,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修订。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春节前,全乡要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情况开展一次普查,及时维修损坏的消火栓,明确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管理等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加快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步伐,制定落实消防年度规划将“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新型城镇化等级各类规划体系;按照市公安消防局印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村居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4.按照政府“八个专项整治”社会福利基机构及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火灾隐患重点挂牌场所建筑物。家庭作坊、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要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的火灾防控。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提前制订方案,提请有关领导带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5.全力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继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于已立案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对于历史遗留或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乡综治办要牵头组织协调,制定整改计划,督促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隐患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资金,推动整改。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机制,由乡综治办牵头,设立临时办公室,由乡驻各村干部带各村主任及工业区、学校、卫生院法人代表抽调人员组成23个联合工作小组,用1个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大范围摸查,对老宅木质结构房住人明火煮食,加工企业、易燃物品存放人货同居,木质结构房电线老化情况等重大消防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并做好电子名册,每星期由乡综治办汇总一次。各村(居)、社区服务站企业学校要参照乡的做法,对辖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或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区域等实施挂牌督办。
6.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7.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和市消安委《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针对冬春火灾发生特点,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通过“119”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宣传活动,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常识和查找、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传授家庭自救逃生技能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发动社会公民参与查找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组织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宣传力量走街串户,以独居老人和养老机构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武义建设行动”。冬防期间,全乡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切实提升火灾易发场所及重点人员的消防意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8.加强媒体及各类媒介宣传。充分利用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利用主要交通干道、车站码头的显著位置和公交的主要线路以及车身或车载广播视频、户外显示屏上播放反映火灾危害性和逃生自救知识的视频和提示。在消防安全宣传月和春节期间,利用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平台,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要发送不少于 2 次消防安全提示。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9.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冬春期间,乡政府要对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工厂、来料加工家庭、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重点工种、重点人员,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政府专职消防员、企事业专职消防员、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员,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要对员工开展 1 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要依托本部门培训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的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等特殊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
(四)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0.加强多种消防队伍建设。乡政府和各村(居)、社区服务站要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全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乡要督促村居、工厂、来料家庭加工户、配齐配全消防器材点,积极吸纳社区工作人员、综合执法队人员、治安巡逻联防人员、物业保安人员以及当地居民,构建基层志愿消防队伍,加强区域火灾防控自治能力。
11.加强火灾扑救初战能力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要根据冬春火灾规律特点,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春节前各执勤队站要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同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实战化训练体系,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政府专职队要深化初战及协同作战专项练兵活动,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加强第一出动,做到闻警即动,充分发挥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农村(社区)志愿队辖区情况熟、反应迅速、机动性强、“救早打小”的优势,确保初期火灾得到有效处置。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要利用点多面广、熟悉辖区和保卫对象的优势,履行防消一体职责,做好防火巡查、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等工作,强化联勤联训,实现统一调度指挥,增强火灾防控的网格化基础力量。冬春期间,乡政府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灭火救援应急综合演练,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协同作战水平。
12.严格落实应急战备要求。县消防大队离本乡较远要针对冬春季节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乡村级人力组成灭火救援一线战斗员,重大活动举办和重要节日期间,要落实战备要求。乡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做好火灾应急联动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力量,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冬季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两会”期间又是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切实树立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以不发生火灾为最大成绩的理念,要把防止亡人火灾尤其是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作为衡量消防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各单位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冬春两季的各项消防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惩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各辖区内派出所、各政府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三合一”、“二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要立即将拆除住宿场所、清除住宿人员。对前期列入重火火灾隐患但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要督促落实整改,对未整改完成的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区域要确保冬春期间不发生火灾。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奖惩。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企业,家庭作坊、社区服务站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网格排查,乡要组织各村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社会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和应急疏散演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工作格局。期间,乡政府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冬春消防工作“一票否决”,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约谈。
(四)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情况掌握。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全面。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社区服务站每月20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办)
俞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