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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4-18 10:35

中共桐琴镇委员会 桐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琴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4-18 10:35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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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委〔2017〕16号

中共桐琴镇委员会桐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桐琴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桐琴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桐琴镇委员会桐琴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桐琴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选优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重点,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坚韧不拔”的桐琴农村干部铁军,为培育现代化小城市、打造两美建设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统筹进行,全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在2017年4月中下旬前基本完成。着眼换届又好又稳、健康顺利进行,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要求:一是始终突出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强化镇党委职权,突出村党组织对其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确保实现党的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二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标准。坚持铁军标准和事业选人导向,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严格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确保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零当选。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和程序要求,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工作统筹、简化操作流程、细化过程管理,确保换届选举于法周延、于事简便、高质高效。四是稳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坚持完善符合武义基层实际的民主选举方式,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序参与、公平竞争、风险可控、和谐稳定。五是从严抓紧选风选纪。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净化换届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确保整个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通过换届,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风气。

  三、村两委班子的职数和结构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职数,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积极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积极引导和支持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竞选村委会成员,300人口以下的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应“一肩挑”。原则上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村设支委5名,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13人以上的村设支委3名,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12人以下的村不设支委,设书记1名。设支委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职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500人口以上的村设村委会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4名(其中女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名;500人口以下的村设村委会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其中女委员1名)。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实行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女委员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妇女干部。努力把更多优秀女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大选拔服务期满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力度,可不占所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大力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努力使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

  要鼓励引导红领新青年、农村致富能人、复转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回村人员、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等人员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竞选,对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采取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安排优秀人才到村任职,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农村联合党组织,提倡农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

  四、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

  具体要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八不宜”:

  “四过硬”:(1)政治素质过硬,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治理能力过硬,推动中心工作有办法,有创业思路和带富能力;(3)服务本领过硬,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4)品行作风过硬,有公道之心和群众口碑。

   “五不能”:(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3)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村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八不宜”:(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或参与越级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4)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5)上一届任期有辞职承诺情形发生但未主动辞职,受辞职、终止职务、罢免职务处理以及暂停职务目前尚未恢复的;(6)近3年内星级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有侵占集体资产或长期拖欠公款等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8)不配合、不支持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拒不整改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

  候选人(自荐人)之间存在近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推荐一人为候选人(自荐人)。

  要将以上要求写进村选举办法,提交党员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村民代表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参照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执行。

五、方法和步骤

  整个换届分三个阶段(2017年3月1日至4月25日)

  第一阶段:选前准备

  1、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成立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指导组(每村3名以上镇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落实分工。明确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确定各村支委、村委职数,一村一策制定各村换届工作方案。

  2、召开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村两委会、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由联村干部统一上交镇党政办集中保管,并指导各村做好村公物登记造册。

  3、召开全镇村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会。镇村工作人员掌握村党组织换届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4、各村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传达镇党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部署会精神。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组织各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创业承诺项目,报镇党委审查。

  5、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换届纪律和主要程序等。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1、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明确各村党组织选举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讨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初步人选全额定向推荐办法。

  2、张贴公开信、发布公告。公开信内容包括任职条件与资格、选举程序,公告内容包括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等安排。

  3、发放通知。发出参加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会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会议通知。通知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会和党员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会议时间、地点。由镇党委统一内容,采取书面方式由村党组织派2名党员一起将通知送达本人或其亲属,通知书设回执联,被通知人或代收人在回执上签字方可视为有效送达。对在村或县内流动的党员,必须送达本人;在县外流动的党员,须送达与其有密切联系的亲属,并以电话等其它方式告知本人。

  4、进行换届选举。

  (1)党员和群众推荐。由镇指导组主持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全额定向推荐下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不进行公开唱票。

  (2)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3)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这次镇及以上各级换届中已进行考察或资格条件审查的,可不再进行,但要征求镇纪委的意见。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镇党委审批。

  (4)候选人预备人选书面承诺。正式选举之前,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书面承诺(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进行公示。

  (5)组织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在镇党委指定地点,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新一届村支委会(党委会),选举产生书记。

  (6)镇党委批复。各村党组织将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党委,由镇党委批复。

  (7)后续工作。镇党委组织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上岗培训,各指导组引导村党组织商定村级创业承诺目标。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采取自荐直选方法,以不委托投票方式,由选民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具体程序: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党组织主持召开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并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4—8名。要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要及时向村民公告,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方案,拟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工作。如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的,应依法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缺额人员在原推选的人员中以推选票数高的人员递补。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与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步推选产生,可为同班人员。

  2、制订村选举办法。镇政府统一印制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范本,选举办法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选民登记、选举方式、投票选举程序以及其他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做出具体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范本,结合本村实际拟定本村选举办法,确定选举日。各村选举办法中要明确,一律不接受委托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各村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依照村选民登记办法,设选民登记站,要求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并自主决定是否参选。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村民委员会选举前,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需提供不参加户籍所在地选民登记的证明材料,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以登记公布的选民人数为参选基数。社员股东登记与村选民登记同步进行,持有股权证并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为社员股东选民。

  4、做好村民(社员股东)代表推选。村民(社员股东)代表的推选工作一般在选民名单公布五日后进行。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社员股东)代表。在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新一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采用无候选人、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村民(社员股东)代表推选不得委托投票。党员、少数民族和妇女村民(社员股东)代表的推选,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进行。妇女村民(社员股东)代表应占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采用单列名额等形式进行推选。推选村民代表时同步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增补为村民代表,要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在推选村民(社员股东)代表的同时,依法做好村民(社员股东)会议向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授权事项。

  5、开展自荐报名。要求自荐人在选举日十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书面承诺(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每名自荐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职位的竞选,自荐人之间存在近亲属或近姻亲关系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自行确定一人为自荐人。镇换届指导组和县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荐人在选举日前可以参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竞职活动。禁止私自张贴分发宣传资料等一切非组织安排的竞职活动。在选举日停止一切竞职活动。自荐人的书面承诺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书面承诺书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存档。镇党委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自荐人集体谈话,签订书面承诺书(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在选举日三日前张贴公示。

  6、投票选举。严密选举现场组织,选举设投票站投票,不设流动票箱。各投票站都应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箱。本村各投票站必须统一投票时间,投票结束后统一到中心投票站开箱,公开唱票、计票。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投票当日,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改进选票设计,实行村主任、委员、女委员分栏折页设置,将自荐人名单列在竞选职位下方,引导选民选举。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一般在选举投票日当日举行。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1、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具备一定任职资格的本村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原则上设支委的村要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设支委的村要将党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除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外,其他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当选的应宣布无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同班成员,不再另行组织选举。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选举由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委员3—5人组成,董事会由社员股东大会或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积极引导选民将具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能充分履职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董事会与村监会的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和公布。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1、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其它配套组织。

  2、推行创业承诺制。新一届村两委研究制订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创业承诺项目;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书面任期履职承诺,并在村公开栏进行公开。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换届工作总结。召开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做好材料整理、归档。

  六、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抓好落实。镇村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换届工作各个环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建立换届选举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因失职而影响选举顺利进行,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肃换届纪律。要把查处和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点来抓,对违反“九严禁”“十不准”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从一开始就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畅通信息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微信、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宣传造势,切实加强对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村级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意义和操作程序,增强依法选举的意识。要规范换届信息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有关不实报道,及时核查引导,严防不实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