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用好用活我县良好的生态条件,进一步推进有机农业发展,努力实现“有机农业第一县”建设目标,加快我县绿色转型、美丽富民。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级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的产业基础,围绕“有机农业第一县”建设目标,结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政策引导,合理规划布局,精心培育主体,做大做强产业,扎实推动全县有机农业高起点、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为我县打造“温泉名城、养生胜地”,实现绿色转型、美丽富民提供有力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使企业成为有机农业发展的主体。二是坚持统筹布局、融合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县“一城三园”空间布局,立足生态资源和产业特点,合理布局,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突出有机农产品示范园区建设,引领和带动全县有机农业发展。四是坚持科技支撑、创新发展的原则,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发展目标。以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主导产业为依托,努力建设“有机农业第一县”。到2021年,实现“十百千万亿”目标,即:全县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达到10个以上,有机认证产品数量达到200个以上,有机农业从业人员达到1000名以上,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有机农业产业链产值达到8亿元以上。
(二)产业布局
稳步提升有机茶、有机中药材等产品,引导发展有机水稻、蔬菜、宣莲、蜜梨等产品,鼓励发展有机竹笋、油茶、板栗、食用菌、水产等产品,适度发展有机牛羊等畜禽产品。
1、粮食产业。重点在新宅镇、王宅镇、桃溪镇、白姆乡、坦洪乡等乡镇发展有机稻谷,到2021年,全县有机稻谷认证面积30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11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
2、果蔬莲产业。重点以王宅镇火龙果、大田乡蓝莓等为突破口,逐步扩展到蜜梨、柑桔、猕猴桃、杨梅、枇杷等水果产品,到2021年,有机水果认证面积11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6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在三港乡、大溪口乡等地探索发展有机大豆,到2021年,有机大豆认证面积2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1个以上。以柳城畲族镇、桃溪镇、坦洪乡、西联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宣莲,到2021年,有机宣莲认证面积15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10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
3、茶产业。以柳城畲族镇、新宅镇、桃溪镇、白姆乡、俞源乡为重点,向周边的壶山街道、王宅镇、坦洪乡、西联乡、大溪口乡以及泉溪镇清溪流域辐射。到2021年,有机茶认证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60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3个以上。
4、中药材产业。以壶山街道、柳城畲族镇、泉溪镇、新宅镇、王宅镇、白姆乡、大溪口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中药材产业,到2021年,全县有机中药材认证面积30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60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
5、畜禽产业。以壶山街道、新宅镇、白姆乡、俞源乡、大溪口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畜禽产业,到2021年,有机认证畜禽1000头/羽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8个以上。
6、渔业。以柳城畲族镇、王宅镇、桃溪镇、白姆乡、俞源乡、西联乡等乡镇为重点,到2021年,有机水产品认证面积达58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10个以上。
7、竹笋、油茶、板栗、香榧产业。以熟溪街道、泉溪镇、王宅镇、桃溪镇、大田乡、白姆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竹笋产业,到2021年,有机竹笋认证面积达80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7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以柳城畲族镇、桃溪镇、俞源乡、坦洪乡、西联乡、大溪口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油茶产业,到2021年,有机油茶认证面积达80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20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以柳城畲族镇、新宅镇、桃溪镇、西联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板栗产业,到2021年,有机板栗认证面积达20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5个以上。以柳城畲族镇、新宅镇、坦洪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香榧产业,到2021年,有机香榧认证面积达1100亩以上,认证产品数3个以上。
8、食用菌产业。以壶山街道、新宅镇、王宅镇、三港乡等为重点,发展有机食用菌产业,到2021年,有机食用菌认证数量达100万袋以上,认证产品数达到8个以上,建设示范区(基地)1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1、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详细掌握适合有机农业发展的区域地块情况,明确经纬红线,详细掌握适合有机认证的农产品种类、生产主体和规模,明确种哪里、种什么、种多少、谁来种。结合排摸情况,统筹制订全县有机农业发展规划。中南部乡镇根据产业特点,全域推进发展有机农业。其他乡镇街道以小流域为板块,规划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区(谷、垅、片)。
2、建设基地,示范引领。以现有基础为依托,积极推广引进生物防治、基地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等病虫防治技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有机农产品基地集中连片规模,到2021年,建成茶叶、中药材、粮食、宣莲、水果、食用菌、竹笋、油茶等十大有机农业示范区(基地)。
3、强化认证,培育品牌。在突出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区域特色的基础上,支持、引导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逐步建立健全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企业培育,重点扶持、发展有竞争优势和较强带动能力的有机产品生产龙头企业,鼓励进行品牌整合,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支持鼓励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培育县域有机农产品公共品牌,提升有机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加强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贸易等环节认证的监管,维护有机产品公信力。
4、延伸链条,强化营销。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农业有机产品精深加工。同步建设提升有机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监测检验中心等。推行“实体店+展销+网络”宣传营销模式,形成一套完整的销售链条。实施“走出去”策略,鼓励有机生产企业设立直销点,依托“中国超市之乡”终端优势开设专卖店、超市专柜,扩大销售网络和覆盖面;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有机产品博览、展销、推介、洽谈活动,拓展有机产业营销市场。支持企业与大型餐饮集团建立“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产销模式。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调整完善武义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市场监管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有机办)在县农业局,负责有机农业发展的具体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成员由科技、财政、水务、农业、林业、环保、市场监管、供销总社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发改部门对有机农业项目要优先立项,加强统筹;科技部门要将有机农业列入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做好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并做好有机食用菌产业规划、建设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经济商务、供销等部门负责加强有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水务、农业、林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建设与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环保部门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管工作,保障有机农业生产环境;公安、卫计、旅委、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打造“有机农业第一县”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精干队伍,推动工作具体落实。
2、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有机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优先支持有机农业产业发展。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有机产品认证。食用农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含转换期证书)奖励4万元,到期继续保持认证的,按首次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同一个单位多个产品通过有机认证的,分产品种类进行奖励,每增加一种产品或一小类产品奖励5000元。
(2)有机基地建设。加强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重点扶持有机茶叶、铁皮石斛、灵芝、水稻、宣莲、蜜梨、蔬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奖励以有效有机认证证书上的规模、数量为依据。
有机茶叶:取得有机加工认证证书、生产认证证书的,每亩奖励200元;仅有生产认证证书的,奖励150元。
有机铁皮石斛、灵芝:室内大棚栽培10亩以上,每亩奖励6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有机水稻:50亩~100亩,每亩奖励300元;101亩~300亩,每亩奖励400元;301亩以上,每亩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有机宣莲:30亩~100亩,每亩奖励500元;101亩以上,每亩奖励6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
有机蔬菜:大豆50亩~200亩,每亩奖励200元;201亩~500亩,每亩奖励250元;501亩以上,每亩奖励3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他蔬菜参照有机宣莲奖励标准执行。
有机蜜梨:30亩~50亩,每亩奖励500元;51亩~100亩,每亩奖励550元;101亩以上,每亩奖励6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
其他农林牧渔类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奖励,由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根据发展现状、认证规模等综合因素,给予2-6万元的奖励,具体细则由武义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首次取得正式认证证书时,根据认证证书确定的规模,按上述标准奖励。取得转换期认证证书的按上述标准50%进行奖励,转换期期限达到三年后仍未取得正式认证证书的,不再享受奖励。到期复认成功的,按首次正式认证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在此之前已经通过认证的,今后复认证奖励标准按本标准执行。通过欧盟有机认证的,按以上标准加倍奖励。同一块基地重复认证的,就高不重复奖励。在享受有机奖励政策的同时,符合我县出台的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的,可予重复享受。
(3)有机农产品加工认证。农产品加工通过有机认证的奖励2万元,到期继续保持认证的,按首次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有机产品加工企业首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同一张SC证书,不重复享受奖励。
(4)有机农业投入。国家有机农业投入品目录上的常用种类列入全县“零差价”农资供应目录,享受“零差价”补助政策。农资经营店按全县统一规划布局设立的有机农业投入品专柜,“零差价”提供给农户,并采用申购登记制,通过相关部门考核后,每年给予每个专柜2万元奖励。
(5)有机基地流转和保护。到2021年,经综合考核评比,列入十大有机农业示范区(基地)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积极保护有机茶生产基地,或推进有机茶基地整村土地流转,且面积较大的,给予村集体每亩2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有条件发展有机茶的村,把有机茶认证纳入茶园发包前置条件,鼓励设立不毁坏有机茶园保证金。因人为因素造成有机茶园流失的,村集体三年内不得享受相关支农惠农政策补贴。
(6)品牌建设。评定为有机农业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有机农产品品牌、商标被新认定为浙江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在享受县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每个品牌、商标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时,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有机农产品的公共品牌培育、宣传营销、专家聘请、技术培训、有机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网络展销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等工作。
奖励资金由生产主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进行初验,经产业主管部门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放。
3、技术保障。推广有机生态种养模式,推进畜—沼—作物、有机肥+机械深施、冬闲田绿色过冬、秸秆粉碎还田、微喷滴灌等生产作业模式。完善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推广绿色防控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计划,积极改善土壤质量。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收集机械还田、微生物腐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农用废弃物回收与综合利用工作。加强配套技术研究。县级科技资金要向有机农业及其加工产品配套技术研究方面倾斜,作好技术贮备,完善技术支撑。
4、人才保障。建立有机农业发展专家智库,聘请一批国内外顶尖专家,为我县有机农业发展出谋献策。结合产业现实需求,探索创新紧缺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培训一批紧缺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拓展在职在岗培训,实施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高企业、专业合作社人员业务素质。
5、质量安全保障。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完善以企业自律为主体、政府监管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加强基础监管、过程监管和产品监管。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控”等手段与技术,健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有机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同时,加强有机农业及其加工产品的实时监管和检测。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有机农产品。
6、其他要素保障。根据全县有机农业发展规划,划出经纬红线,落实保护区域,按照有机农业生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保护区内的新引进工业项目要从严把关,已有的工业企业要实行萎缩性管理,确保达到环境标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设立若干有机产地环境检测点,常态化监测降水量、大气环境、土壤质量、灌溉水水质等相关数据,为有机认证提供便利。
7、加强督考工作。将有机农业发展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县有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着力确保全县有机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解读机关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永友,武义县农业农村局,电话:8767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