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20C/-209456 | 发布机构: | 柳城畲族镇 | ||
文号: | 柳镇政〔2018〕3号 | 公开日期: | 2018-03-22 11:07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金华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金安办〔2017〕42号)和《武义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武安办〔2017〕28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查改、执法惩戒、追责问责和宣传教育,确保全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进一步打造我镇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格局奠定基础。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让全镇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伟
副组长:蓝百成
成 员:陈 帅、阮青山、林志威、刘 凌、吴俊峰、陈红福
陈 勤、麻晓瑛、胡金彪、何伟俊、杨东升、蓝伟程
丁侠健、宋华华、黄 敏、李志彬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丁侠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以元旦春节期间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是:道路交通(春运)、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人员聚焦场所、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涉爆粉尘、喷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重点危险场所和企业。
(一)道路交通(春运)安全
1.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运行客运车辆GPS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科技手段防范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加大路面巡检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和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及超员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和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对酒驾违法行为要做到常态严管。
3.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统计分析,落实事故多发路段人防技防措施。加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雨雪低温等恶劣气候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旅游景区安全
1.景区设施安全。全面开展营运各项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对临时搭建的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和维护,并落实人员现场做好安全维护。
2.景区现场安全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景区现场人流实时监测,发现人流量突破警戒值需立即启动分流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景区周边交通安全。科学制定景区周边高峰时段交通管控方案,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有序;落实节假日期间救援保障力量,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施救。
(三)消防安全
1.出租房消防安全。各村(社区)要对居住出租房进一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消除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对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整修电气线路,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2.森林防火安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全员责任制,严格执行林区禁燃禁放的规定,明确森林消防工作任务,切实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要继续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让群众成为防火工作的主体,使其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保障森林资源安全;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重点林区实行重要时段专人专管。
(四)休闲娱乐场所安全
深刻吸取天台“2.5”足浴店火灾等事故教训,对网吧、宾馆酒店等休闲娱乐场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检查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消防设备设施、标志标识是否完好,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方面。
(五)人员聚焦场所
对体育比赛活动、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重点要强化临时建筑(构筑)物安全、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各类可燃爆彩粉。
(六)燃气安全
深刻吸取杭州“7.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充装、钢瓶“二维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加大燃气灶具金属波纹管推广力度。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燃气门站、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力度。
(七)建筑施工安全
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各村(社区)危旧房治理、违法建筑拆除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八)工矿商贸企业安全
1.危险化学品。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围绕上山道路、破碎传输、装卸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安全条件;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3.烟花爆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特点,严格零售经营许可,落实零售点“五统一”要求,加大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4.一般工贸企业。围绕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领导组织、根据辖区及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攻坚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月16日至3月20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是组织督查检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各部门单位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攻坚行动深入进行并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行动结束后,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 “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切实加强百日攻坚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张贴标语、宣传栏及网络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为百日攻坚行动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将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镇安监所。
柳城畲族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