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58XC/-00000 | 发布机构: | 茭道镇 | ||
文号: | 茭政[2018]7号 | 公开日期: | 2018-03-24 15:05 |
各村(社区):
清明祭祀高峰即将来临,为加强林区墓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落实林区禁燃禁放工作,保障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作的主题是“文明低碳祭祀,平安和谐清明”, 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落实林区无明火祭祀,倡导文明祭祀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祀安全有序。
二、建立各指挥小组
1、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顾曙波 副组长:陈胜、张勇军、王杭俊、邹建辉
成员:卢晓柯、胡智旺、王华胥、汤俊侃、王庆峰、王幸
2、各单位区块负责人:各村书记、村主任
3、后勤保障组:现场执勤人员的后勤由各单位负责。
4、应急小组:镇值班组成员、镇应急分队成员。
三、时间安排
清明节群众扫墓高峰期日为3月24日、3月25日、3月31日、4月1日、4月5日、4月6日、4月7日。每日执勤时间安排:8:00时到岗,16:30时撤岗,高峰日撤岗时间由村书记根据具体情况下达。
四、职责分工及卡点设置
各行政村按照林区禁燃禁放通告的要求各负其责落实相关责任。
1、在3月24日前布署好林区“双禁”工作,并将《茭道镇各村清明设卡点人员安排表》报镇政府;在人员密集区张贴文明祭祖“双禁”海报。
2、在群众扫墓高峰期,明确进入林区墓区各路口的负责人并安排人员进行设卡宣传检查;派人在林区墓区进行巡查。
3、发挥好党员干部先锋作用
(1)确保本户清明祭祀时严格遵守林区“双禁”规定。
(2)劝导直系亲属在清明祭祀时严格遵守林区“双禁”规定。
(3)在3月31日前到联系户进行再一次的宣传林区“双禁”精神,要求农户严格遵守林区双禁规定。
4、在祭祀高峰期内,镇政府会定期对全镇本地居民及外来人口发送宣传提示短信。
五、应急预警措施
1、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时,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单向进出、控制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2、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紧急将危险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第一时间向村领导报告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并未有变小趋势,请扑救人员撤回注意自身安全,请专业森林消防人员进行有效扑救。
3、出现违反禁燃禁放通告行为时:巡查人员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4、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工作人员与扫墓群众产生矛盾和纠纷时,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升级,必要时请茭道派出所协助解决。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在扫墓高峰期内,人员、器材要到位;通信联络渠道保持畅通;特别是在扫墓高峰日内,从上午7点起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指挥。
3、要把禁燃禁放、治安工作列为重点,既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领导要坚持到岗到位,对重点部位亲自检查监督,落实责任制,确保万无一失。
茭道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