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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泉--浙江省劳动模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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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泉,男,1975年出生,浙江武义人。中共党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督。2007年武义县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武义县劳动模范”,2007年金华市人民政府授予“2004-2006年度金华市劳动模范”,200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 他工作勤奋务实,清正廉洁,惩恶扬善冲锋在前,服务群众恪尽职守,始终保持忠诚本色。矢志不渝地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作了突出贡献。 徐春泉是个工作狂,从戴上警徽的那一天起,他就全身心扑进了公安事业,家被他当成了旅馆,为了破案,他可以在山上一呆就是一两个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窝点外连守三天三夜。从警20年来,他参与侦破六类恶性案件260多起、凶杀案件30余起、缉捕犯罪嫌疑人1000多人,其中“9·8”凶杀案、飞车抢夺案、黑恶团伙案等案件的告破,社会影响巨大,深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在金钱和物质面前,徐春泉一次次经受住了考验。每逢犯罪嫌疑人托关系送钱物来通融,他都坚决拒绝。有一次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把1000元购物券塞到他妻子的办公室,徐春泉得知后马上将1000元购物券上交到局纪委处理。而他面对困难群众总会伸出援助之手,送钱送物。2006年上半年,辖区内边远山区发生多起孤寡老人钱物被盗案,涉案金额才几百元,但他作为大案来抓,组织民警开展调查、蹲点守候,抓获了两名案犯,破获全县类似案件15起,涉案金额4000元。通过工作案犯退出了赃款,徐春泉光为退赃款就花了一个星期。 徐春泉将扫黑除恶保平安作为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多次组织专项清查行动,并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挤压犯罪空间,打掉了多个涉恶犯罪团伙。徐春泉以其超常的胆略和不凡的智谋细心寻找蛛丝马迹,耐心细致地收集犯罪分子的材料,一举擒禽获涉恶犯罪团伙头目,保障了一方社会安宁,群众交口称快。同时,徐春泉十分注重发挥派出所调处中心的作用,化解了大量可能上访的矛盾,起到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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