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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春--浙江省劳动模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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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春,男(1936—2011),浙江武义人。中共党员,金星村党支部书记。中共武义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金华市人民政府授予“1989-1992年度金华市劳动模范”,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1994年度浙江省劳动模范”。 赵福春自1980年担任金星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以超前的思路和实干的魄力,打破传统农业圈子,摒弃旧的思想观念,动员组织全村干部群众狠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种子革命和吨粮工程建设。1982年全村粮食总产只有1740吨现已上升到3740吨,彻底解决农民温饱困难,不再发生个别农户靠吃种子度粮荒的现象。手中有粮,心里不慌,人心稳定了,干群凝聚力更强了。 赵福春带领大家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农民不只是会种稻子栽蔬菜,还要学会经商务工办企业当老板。他在全县第一个实施了兴办村办企业,发展户办和私营企业。赵福春带领村干部到东阳、义乌、诸暨、永康等外县和本县引来20多位办厂能人,前后办起了10多家村办企业。1986年村里实现工业产值100万元。又经过三年的引才、用才、聚财,进行滚动发展,全村发展村办、村户联办、户办骨干企业31家。全村的固定资产从1986年的15万元到1989年猛增到400多万元。工业产值从100万增至1200万,提高了11倍之多。金星村经济迅速发展,已经走在全县的前头,有的干部满足现状了,赵福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制定“八五”期末全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工业总产值达亿元,固定资产超千万”的奋斗目标。重点建成4000多平方米的金星大楼之后,客商纷纷上门租用。有十多家企业在大楼落户,不但有可观的租金收入,大楼内各家企业上交国家税收一年达100多万元。 赵福春从一个普通农民转变到具有影响力的村支部书记,地位变了,观念变了,环境变了,但他劳动农民和共产党员的本色不变。他家的口粮田,责任田有人劝他不用种了,租给其他村民种,赵福春说:“我是干部不种田,光叫村民种,农民哪来的积极性?”外地引进人才多了,有人请他合伙,他都婉言谢绝,他从不为难人家办厂创业,十多年来,赵福春经受了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坚定地做一个带领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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