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7234716515558/2019-222864 发布机构: 气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17 14:11

武义县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实施意见

来源: 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19-10-17 14:1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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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健全完善我县应对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减轻极端天气造成的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武义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武义县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当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称“极端天气预警信号”)时,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预警发布和传播

  (一)县气象台负责发布和解除极端天气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图标见附件。

  (二)广播、电视、电信、移动、联通及政务微博(微信)、政府门户网站等管理部门要落实信息播发工作、及时有效地发出预警及相关信息。必要时可通过手机全网发布或农村应急广播对全县或某区域进行播发。

  三、防御实施意见

  (一)停课安排

  1.当日6:00前我县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且在6:00维持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应全天停课。

  2.当日6:00以后至上午上课前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3.上课期间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的,学校要取消室外课程,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停课期间,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时已到校的学生和寄宿制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学校应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二)误工处理

  1.当我县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时,除政府机关、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和抢险救灾、医疗保障等特殊行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2、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后,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不能继续进行不适合在此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工序,应立即停止非必要生产活动,并做好储存危化品的安全防御工作。

  3.用人单位应当切实承担极端天气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本着职工人身安全考虑,根据本防御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应对计划,事先明确极端天气下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组织开展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应急演练,主动获取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并及时转发。

  4.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非关键岗位职工因极端天气造成迟到或误工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迟到或缺勤为由扣减工资福利或给予其他处分。

  5.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在工作时间发布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停止高空、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天气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三)户外防御指引

  1.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停止大型户外集会活动,组织者要及时通知活动参与者,协助做好信息传播。已在集会地搭建临时性舞台、布景等大型活动装置的,组织者要及时做好加固措施或拆除。

  2.公园、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可采取临时停止营业措施,仍在这些区域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及时疏散、撤离或到安全场所暂避。

  3.市民应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切断有危险的户外电源。已在户外的市民应远离大树、广告牌、低洼地区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杆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切勿接触被风吹倒或裸露的电线,避免在外逗留。停止不适合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户外作业。

  (四)出行防御指引

  1.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交通部门应对公交、长途客运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外出车辆的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强化车辆和人员调度,必要时停运、调整相关线路,及时做好车辆运行时刻和运行区间调整的通知公告。

  2.市民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出行,确需出行并采用公共交通出行的,前往时应先咨询相关信息。

  3.当我县发布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时,驾驶人员必须采取车辆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驾驶机动车经过积水路段应小心行驶,对水深要有足够的预判,切勿盲目涉水行进。

  (五)室内防御指引

  1.室内人员务必继续留在安全场所,并采取防御措施。检查防风安全情况,加固门窗,切勿在室内窗户附近站立,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并将置于窗台、阳台等处的花盆、杂物转移至安全地带。检查门窗防雨情况,防止雨水侵入室内。

  2.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小区人防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必要的防范和应急除险措施。

  (六)其他

  1.市民应服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灾害防御、抢险救灾过程中作出的指挥和部署,当发现险情、灾情时市民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相互转告极端天气预警信号。

  2.当我县发布上述气象灾害较低级别(蓝色黄色或橙色)的预警信号时,市民应注意主动收听、收看和查询极端天气最新动态信息,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四、其他事项

  (一)气象会同应急办、教育、公安、建设、交通、水务、旅委、人社、安监、广电(华数)、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建立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管理部门及时获取极端天气预警信号。

  (二)教育、人社、安监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建立切实有效的响应机制,在收到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后,对学校保障学生安全、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安全工作加强指导,对防御实施意见的落实加强监督和管理。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照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启动相应措施,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广电(华数)、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播责任,畅通发布渠道,确保广大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最新预警信息。

  (三)防范极端天气灾害,政府各部门、各学校和用人单位都有主体责任,因在极端天气下处置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是极端天气灾害潜在受害者,同时也是防灾减灾参与者。公众要主动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预警信息,并学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行。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名称及含义

信号名称

信号含义

台风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风力达到以下标准: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暴雨

红色预警信号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道路

结冰

红色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暴雪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林业有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