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471651600C/2023-199619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0 17:05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6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武义县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zjwy.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解放中街32号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县城乡垃圾分类办),邮编:321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2664858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汤雅媛 联系电话:89092147。
武义县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武义县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结合武义实际,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从2019年开始,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全域推行“两定四分”和“二次四分”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民垃圾分类自觉,完善分类处置配套设施,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形成“全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企业可参与、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做法,逐步打造垃圾分类“武义样板”。
二、主要目标
一年见成效。到2019年底,城镇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市级垃圾分类处理优秀村达到65%以上,实现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其他垃圾焚烧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全面实现“零填埋”。全县城乡垃圾分类体系逐步融合,城镇“两定四分”试点推行,农村“二次四分”全面提升,全域垃圾分类基础不断夯实。
两年全覆盖。到2020年底,完成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垃圾分类全覆盖,城乡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农村市级垃圾分类处理优秀村达到80%,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更加完善,其他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置需求,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两定四分”全面推行,农村“二次四分”全面巩固,操作办法基本成型。
三年成样板。到2021年底,完成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分类处理,农村市级垃圾分类处理优秀村达到95%,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稳定保持在100%。垃圾分类全链条闭环运行模式基本形成,实现全民习惯全养成、源头分类全覆盖、收集运输全监管、处理处置全达标、城乡一体全融合,建成垃圾分类“武义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源头减量能力。
1.全面摸排底数。全面排查村(社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源头垃圾产生现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推动习惯养成。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媒介,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全民垃圾分类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文明风尚,成为全社会的自觉坚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党建+社会治理+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推行党员联系户和党员志愿者服务。
3.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全县全域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制定全县城乡垃圾分类三年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垃圾分类指导体系。
4.开展源头减量。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限塑令”,推进净菜入市,提倡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购物。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全面开展“绿色消费”宣传,积极推行“光盘行动”。酒店、宾馆、饭店等倡导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倡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家庭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禁用限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做好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分流处理。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治理,推进绿色快递包装材料、循环中转袋、电子运单的应用。
(二)提升分类投放能力。
5.城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两定四分”。按“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推动居民形成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
6.农村全面提升垃圾分类“二次四分”。先分“会烂”和“不会烂”,“不会烂”的再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会烂”的按照资源化利用要求就地消纳。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兑换超市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分类质量,健全回收体系,引导习惯养成,逐步实现城乡融合。
7.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按照“便民、可控、合理、优化”的原则,在城镇居住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地方技术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由业主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合环卫作业单位,做好上门收集工作。
8.推行分类投放监管服务。投放点应配置标准设施,配备巡检人员。发动基层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指导和督导,提高分类质量,实现规范分类、精准投放。积极探索市场化监管服务方式。
9.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以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病死动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管理标准由相关部门、企业设点投放或预约上门收集。
(三)提升垃圾收集能力。
10.完善收集体系。城镇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因地制宜配套收集点,做到应配尽配,全面实现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市场化收集体系,提高市场参与分类收集的能力,开展可回收物细化分类收集。有害垃圾设临时存放点,可采取专业部门负责委托第三方处理。
11.合理划分分类收集网格。网格内配足收集车辆,车辆实行密闭化和防抛洒滴漏处理,喷涂分类标志标识、监督电话,做到桶车对应、精准收集、专人监督。
12.落实收集责任。加强村(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环卫、企业等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一支覆盖城乡的精准分类收集队伍,完善网格化收集责任体系,落实网格长负责制。
13.积极推行垃圾直运。鼓励村(社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各类企业分类垃圾清洁直运,减少垃圾转运对环境的影响。
(四)提升垃圾运输能力。
14.完善垃圾分类转运体系。科学规划建设城镇、村庄垃圾分类转运系统,合理布局、优化升级各类中转站分类功能,确保精准分类、高效转运。
15.规范垃圾分类转运流程。由专业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负责做好垃圾分类运输工作,足额配备人员、车辆等,严格制定垃圾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全面喷涂标志标识、监督电话,鼓励安装GPS系统,实行密闭化和防抛洒滴漏处理。
16.推行多形式垃圾分类运输。充分发挥市场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市政污泥、病死动物等全覆盖、标准化、规范化运输体系,强化监督,实现全域垃圾分流分类运输。
17.加强垃圾分类转运监管。建立县级抽查、乡镇街道(度假区)与部门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监管体系,严肃查处垃圾混装、混运、乱倒和跨境运输。
(五)提升终端处置能力。
18.实行垃圾分类处置。农村易腐(会烂)垃圾通过阳光堆肥房和机械高温发酵肥料化处理。城镇易腐垃圾进入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处理;其他垃圾全部纳入垃圾焚烧厂处理;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危险固废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采取“政府+市场”运作模式处理;病死动物、农膜、农药包装物、种苗营养钵等,通过“政府+业主”兜底无害化处理;无主垃圾,由政府委托企业兜底处理。
19.大力推进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终端处理处置设施;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规范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所,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20.加强对城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和整治。组织开展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作。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县(基地)建设。
(六)提升再生利用能力。
21.建立完善可回收物利用体系。鼓励市场化运行可再生物回收,建立国企兜底回收机制。推动环卫网格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根据《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品种参考目录》,鼓励回收利用企业推进再生资源产业绿色化、循环化、高值化、协同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乡镇街道(度假区)、村(社)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强化要素供给。保障资金投入,落实硬件设施和管理运行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链条垃圾分类。保障土地供给,落实垃圾处置设施项目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加快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重点环节审批。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培育。
(三)强化监管执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城乡智慧化监管平台,突出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装在线监测系统、树立烟气排放公示牌、联入环保互联网系统)工作,健全完善有害垃圾处置智慧监管。完善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和垃圾分类信用评价体系。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度假区)、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生态建设考核。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四级联动考核制度。强化垃圾分类督查力度,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实行每季交叉检查,结果在媒体公示并进行末位排名,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全民监督制度,开设社情民意监督平台和公众举报平台。实施人大专项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监督评价。
(五)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八进”活动。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带头示范。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组建宣讲团、督导团,开展“垃圾分类巾帼先行”“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公众号等,通过新闻报道、热点聚焦、线上互动、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广宣传典型做法,及时曝光不良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关于《武义县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