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 乡镇街道文件
索引号: 113307230026016518/2021-217207 发布机构: 白姆乡
文号: 白委〔2019〕58号 公开日期: 2019-12-06 14:27

白姆乡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制度

来源: 白姆乡     发布时间: 2019-12-06 14:27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

各级党组织: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针对本乡各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通过教育管理,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各项制度,强化党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及时编入所在村的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每月15日为主题党日),每次两小时,并要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主题党日不得发放误工费。

  四、要建立签到制度。党员每次参加活动都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都要提前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请假,如当时来不及请假,事后要补假。凡不请假的,党支部要查明原因,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出勤率低的党员,五星评定直接评为二星以下。

  五、党员外出探亲访友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影响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应事先向党组织请假,说明去向、联系办法;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可待回来后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月以上的,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一次;未请假外出,不与组织联系,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行脱党处理。 

  中共武义县白姆乡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