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MB1646970A/2025-274526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2-09 14:51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
一、适用对象
国家层面规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在退役后至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保情况。
三、申请时限
退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要求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退伍军人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已经办理过申请的退役士兵,不需再重新登记)
五、所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金华市内由乡镇(街道)劳保所提供,金华市外由个人提供)。
未参加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在提交补缴申请前请先到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武阳西路29号,咨询电话:0579-87878181。
2.县人力社保局:明招路1385号,咨询电话:0579-89099153。
3.县医疗保障局:明招路1385号,咨询电话:0579-89081197。
4.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特此公告
中共武义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