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330/-00000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 | ||
文号: | 武政办〔2019〕37号 | 公开日期: | 2019-05-22 11:0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2019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2019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应当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不断完善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监测和评价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016人,根据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和现有学校招生能力,计划招生5660人(具体见附件1)。
(二)初中一年级:全县小学毕业生4305人(其中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708人),考虑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计划招生3900人(具体见附件2)。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305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2996人),计划招生3255人(具体见附件3)。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保持在98%左右,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保持在1﹕0.95左右。
三、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基本要求
(1)依法确保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19年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移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各类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招生不得以成绩作为入学依据。
(3)切实保障符合条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近向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申请入学,居住地学校学额已满的,可向邻近学校申请,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不得拒收。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4)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关心施教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能随班就读的必须妥善安排,给予尽可能的照顾;不能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困生、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入学办法
公立小学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招生,公立初中学校按原定的施教区(具体见附件2)组织报名。建成、博文、育蕾等民办学校按就近、方便的原则组织招生,武义双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农村公立学校。各校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未按时报名的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监护人送被监护对象到校办理报名手续,确保他们按时入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尽最大可能接受符合规定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并按以下分类顺序录取,同类条件中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A.父母在武义县域内拥有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
B.父母于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参加武义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父母双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相加计算)。
学额未满的农村公办学校可以降低条件录取外来务工子女。
(2)县城公立学校。县城四所小学、两所初中学校严格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报名、录取,前一类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再录取后一类,同类条件中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第一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户籍和家庭房产均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的户籍同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除上述第一、二类以外的户籍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父母在本县有长期、稳定的职业,且家庭在县城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属于照顾对象的烈军属、军转干部、台侨子女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需于8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经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学。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武义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武政办〔2015〕109号)文件规定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并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人才(须经县文广旅体局认定)子女入学,按(武政发〔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3)民办学校。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扩班和突破规定班额,具体招生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招生应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名额、方式、程序、收费标准等均应向社会公示,应严格遵守执行发改(物价)部门有关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的规定和要求。
3.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时间从6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由县教育局确定,并报县政府备案后实施。
4.班额规定
严格执行省定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二)高中学校招生。
普通高中全部实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有关规定
(1)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对象的规定
①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目前在本县初中学校就读且满一年及以上,父母在武义县域内拥有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的非武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符合《武义县非武义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武义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3〕17号)规定条件的非武义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2)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规定。武义一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需努力);武义三中、武义二中录取的考生至少有1个 “A”且不得有“E”;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得录取有2个及以上“E”的考生。
(3)关于政策性加分的规定
①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孩的,但目前(相关部门核查之日之前)仍为独生女的原农村户籍考生加2分投档。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i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
ii少数民族考生;
iii港、澳、台籍考生;
③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可以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④其他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①②③④条中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点报名时必须加以说明(时间截止到5月10日),由学校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核查。
2.录取办法
(1)武义一中招600人,按自主招收保送生、中考统招、招收定向生顺序分批录取。
①自主招收保送生16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武义一中制定公布,并组织实施。
②中考统招80人,根据中考成绩,在所有符合普高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到低录取。
③招收定向生360人,按各校当年中考符合普高录取条件的报考人数、各校中考成绩的良好人数、各校中考成绩后20%考生的平均分,分别以40%、30%、3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定向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把符合普高录取条件的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生计划1.4倍名次号的成绩作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自主招收的保送生160人视为中考前160名)。城区公办初中考生和定向分配名额合并后从高到低录取;各农村初中从高到低录取;因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而未招足的名额,在全县尚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2018年7月1日及之后转学的本县户籍考生(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以及从外地回来报考的本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不占用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中考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最高分数线的,可以录取到武义一中。
(2)其他普通高中招生
①招生人数:武义二中指令性招收360人(含体艺生30人),武义三中指令性招收675人(含美术班90人)。
②武义二中、武义三中普通班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在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取足。
③武义二中体艺班实行自主招生3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将录取结果报备县招考中心。
④武义三中美术班根据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特长加分)。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特长加分项目仅限于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美术(绘画)类竞赛项目和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美术(绘画)类项目。加分条件及分值如下(同一考生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不累加,最高为20分。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加分项目 | 一等奖/A级 | 二等奖/B级 | 三等奖 |
省、市中小学生美术作品评比 | 20分 | 10分 | 5分 |
县中小学生美术作品评比 | 10分 | 5分 | —— |
县中小学生现场绘画比赛 | 20分 | 10分 | 5分 |
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美术类 | 20分 | 10分 | —— |
(3)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招1000人,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结束后由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4)班额要求:武义一中班额不超过40人,其他高中学校班额不超过45人。
四、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县招生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并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县招生委员会下设县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发改(物价)、教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县教育局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帮助辖区学校解决招生中的具体困难;县公安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卫健局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入学对象户籍、社会保险、房产、农村独生女等信息的核查工作,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各校要成立由校长牵头负责的工作班子,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本校施教区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须在核定计划内组织招生。如遇生源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计划的,须事先报县教育局审核并报县招生委员会审定。凡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视性质和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
附件:1.武义县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2.武义县2019年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及计划表
3.武义县2019年高中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1
武义县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学 校 | 招生班级 (个) | 计划招生 (人) | 学 校 | 招生班级 (个) | 计划招生 (人) |
西联乡 | 1 | 45 | 桐琴镇 其中:桐琴小学 东干小学 芦北小学 育蕾学校 | 22 7 7 4 4 | 990 315 315 180 180 |
三港乡 | 1 | 15 | |||
坦洪乡 | 1 | 15 | 泉溪镇 其中:泉溪小学 项店小学 王山头小学 | 11 7 3 1 | 495 315 135 45 |
王宅镇 | 7 | 315 | |||
白姆乡 | 1 | 45 | 壶山街道 其中:壶山小学 三角店小学 博文学校 | 16 9 4 3 | 720 405 180 135 |
俞源乡 | 1 | 45 | |||
新宅镇 | 2 | 90 | |||
茭道镇 | 3 | 135 | 熟溪街道 其中:实验小学 武川小学 建成学校 | 22 10 7 5 | 990 450 315 225 |
履坦镇 | 3 | 135 | |||
大田乡 | 2 | 90 | 白洋街道 其中:熟溪小学 明招小学 邵宅小学 中银小学 张村小学 | 24 7 6 8 2 1 | 1080 315 270 360 90 45 |
柳城镇 其中:柳城小学 云华小学 | 6 5 1 | 240 225 15 | |||
桃溪镇 其中:桃溪小学 泽村小学 | 2 1 1 | 75 45 30 | 武义双语学校 | 4 | 140 |
合 计 | 129 | 5660 |
附件2
武义县2019年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及计划表
学 校 | 招 生 范 围 | 计划 招生 | ||
城
区 |
| 城区 | 郊区 | |
实验中学 | 温泉路以东及温泉路与解放路之间、熟溪(河)以北 | 明招小学原施教区、新宅小学施教区 | 700 | |
武阳中学 | 解放路以西及温泉路与解放路之间、熟溪(河)以南 | 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施教区 | 700 | |
武义五中 | 履坦镇、茭道镇、白洋街道邵宅片 | 500 | ||
东皋中学 | 桐琴镇、泉溪镇 | 500 | ||
下杨中学 | 王宅镇、俞源乡、白姆乡 | 450 | ||
民族中学 | 柳城镇、三港、大溪口、西联、坦洪乡 | 360 | ||
桃溪中学 | 桃溪镇 | 150 | ||
建成学校 | 桐琴镇、泉溪镇、熟溪街道 | 200 | ||
育蕾学校 | 桐琴镇、泉溪镇 | 100 | ||
武义双语学校 | 全县招生 | 240 | ||
合 计 |
| 3900 |
附件3
武义县2019年高中类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 类别 | 学 校 | 招生人数 | 其中:自主招生 |
普 通 高 中 | 武义一中 | 600 | 160 |
武义二中 | 360 | 艺术生30名 | |
武义三中 | 675 | 美术班自主招20人 | |
合 计 | 1635 | 210 | |
职 业 高 中 | 武义职校 | 1000 | 1000 |
中专、技校 及外县市职高 | 620 | 620 | |
合 计 | 1620 | 1620 | |
总 计 | 3255 | 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