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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471651600C/-158135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3-24

周一夜学学习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3-24         访问次数:          【字号:

机关各科室、巡回中队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周一夜学机制常态化,全面了解、学习和掌握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干部头脑,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周一夜学学习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城市管理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县政府十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研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牢牢把握城市发展新动向,真正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成果,推动综合执法事业转型跨越发展。

二、学习内容

上级“规定动作”与科室(中队)“自选环节”相结合;做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两促进。

(一)上级“规定动作”。县委县政府等上级规定的必学内容,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确定的必学内容以及局班子成员安排的必学内容。(由业务相关科室(中队)安排)

(二)科室(中队)“自选环节”。各科室(中队)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确定(由各科室(中队)安排,详见附件1

学习内容力求丰富化。主要包括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党性党纪和理想信念教育;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主要领导讲话、各条线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媒体文章;本局、科室(中队)职能工作相关的工作思路、意见建议和经验心得等;以工作为切入点,可涉及政治、法律、文化、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等各方面的新知识。

科室(中队)安排的学习内容经夜学分管领导审核后开展。

三、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力求多样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

集中学习可采用导读领学、专题演讲、以案释法、学习交流、课题讨论、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报告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好PPT等媒介,尽量做到图文并茂,增强学习接受度

各科室(中队)要结合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总结运用好以往学习的好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学习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渠道,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把夜学讲台既当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养的舞台,又当为综合执法事业建言献策的平台。

各执法中队除参与派驻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集中夜学外,其他执法中队、环卫所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四、学习要求

(一)端正学习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学有所成,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发挥带头作用。切实做到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科室(中队)负责人带头,鼓励并安排本科室(中队)所有干部上台领学,做到人人参与学习、自觉学习、深入学习。

(三)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好“周一夜学”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时间、质量和次数。同时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录的“四落实”学习签到本、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本“三本齐全”

(四)坚持考勤制度。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科室(中队)请假人员填写请假条,经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夜学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完将请假条在夜学前统一交至政治处备案。督查科负责对考勤情况的督查。

(五)坚持学用结合。学习要联系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撰写有理论、有实际、有分析、有思考的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每年度全局干部每人至少完成2篇调研或体会文章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做到边学习边总结,不断提升学习成效。

(六)纳入年终考核。干部参与夜学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考核内容涵盖干部的出勤情况、学习记录情况、组织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果完成情况等内容

 

附件:各科室(中队)“自选环节”安排表。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各科室(中队)“自选环节”安排表

 

月份

日期

“自选动作”科室

备注

3月

23日

政治处

 

30日

办公室

 

4月

13日

法制协调科

 

20日

综合管理科

 

27日

督查科

 

5月

11日

巡回中队

 

18日

办公室

 

25日

政治处

 

6月

1日

法制协调科

 

8日

综合管理科

 

15日

巡回中队

 

22日

办公室

 

29日

政治处

 

7月

6日

法制协调科

 

13日

综合管理科

 

20日

督查科

 

27日

巡回中队

 

8月

3日

办公室

 

10日

政治处

 

17日

法制协调科

 

24日

综合管理科

 

31日

巡回中队

 

9月

7日

办公室

 

14日

政治处

 

21日

法制协调科

 

28日

综合管理科

 

10月

12日

督查科

 

19日

巡回中队

 

26日

办公室

 

11月

2日

政治处

 

9日

法制协调科

 

16日

综合管理科

 

23日

巡回中队

 

30日

办公室

 

12月

7日

政治处

 

14日

法制协调科

 

21日

综合管理科

 

28日

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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