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731U/-00000 发布机构: 三港乡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4-16 17:22

关于印发《三港乡树木绿地认养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4-16 17:2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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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我乡的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提高广大群众义务植树的意识,更好地推动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向社会发出“三港有我一棵树”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倡议。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该活动的开展,调动人们热爱家园,重视环保的热情,增强群众的绿化意识和参与植树绿化的积极性。

二、活动原则

(一)以自愿参与为原则。除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安排乡属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乡所在地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负责人带头认建认养,树立带头模范外,其余均采用自愿参与为原则进行认建认养。

(二)以长效管理为原则。建立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日后认建认养工作得到持续、有序开展,各认建认养林木绿地得到妥善的养护管理。

三、认建范围

绿化地段由乡政府统一规划,绿化树种由乡政府指定,绿化苗木或由乡政府统一购买,或由认建单位(个人)自己出资购买;

四、认养范围

全乡及各村的树木、绿地,重点是乡区公园内绿化苗木及各村的古树名木。

五、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三港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金斌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汤丽君副组长,成员由乡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宝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认建认养办法、认建认养活动启动方案及组织实施;做好认建认养的办理、标识牌的制作,后期乡级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的组织协调;负责林木绿地认养后树木(绿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等;

2、由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推进及做好村级相关认建认养工作指导和保障工作等;

3、由财政办负责该活动资金的管理和审计、认建认养专项(启动仪式、标识牌制作等)费用支出;

4、由乡党委、团委、妇联、工会等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由文化站负责本活动的宣传,策划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相关宣传媒体,保证宣传效果。

六、相关制度与经费管理

(一)制定《三港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

为规范和促进认建认养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三港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对认建认养的方式、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流程、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规范,使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有序进行。

(二)经费管理

1、乡属绿地树木认养所得资金,由乡财政办负责设立专户管理,对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所收资金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由财政分局通过适当方式向认建认养单位、个人和社会公布。

 

附件1:《三港乡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

附件2:《“三港有我一棵树”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倡议书》

 

附件1

三港乡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乡的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提高广大的群众义务植树意识,积极响应乡党委、政府发出“三港有我一棵树”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倡议。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地健康发展。根据三港乡绿化养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认养办法:

一、认建认养的性质和意义

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是指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或个人通过一定程序,自愿负责一定面积绿地管护或者提供一定金额进行一定数量林木绿地种植养护的行为。

通过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能提高村民义务植树的意识,达到共同爱绿、护绿、养绿的目的。能满足每个人亲近自然的愿望,实现三港乡人民在生活周边拥有一株树、一朵花或一片草的心愿。

二、认建认养的原则

(一)自愿原则。认建认养活动坚持自愿参加、点位自选、出资数额自定的原则,不得以行政手段摊派。认建认养者如果指定具体对象或项目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出资数额。

(二)公益性原则。认建认养活动具有公益性质。绿地、公益林和树木(含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性质、功能和权属关系不因认建认养活动的组织实施而发生改变。

(三)公开原则。认建认养活动的具体内容、实施情况等应向社会公开。

三、认建认养的办法

树木认养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即由自愿要求认养树木的个人签订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共同遵守执行。 

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认养的绿地(树木)进行监督、检查、反映管理意见。认养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对所认养的绿地(树木)享有设立标识牌的权利。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标志由365服务中心统一请有专业资格的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并安装。

未及时提供认建认养经费或认养到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由365服务中心收回其认养权。

四、认建认养的范围

三港乡已建成的绿地和生长的树木等都可以由单位或个人自愿认建认养。乡属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开展,村级树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在乡农办指导下按照属地原则自行开展。

五、认建认养的内容

(一)对绿地树木进行管理,使绿地树木不受破坏;

(二)按照认建认养协议负责绿地保洁及绿地树木养护工作。

六、认建认养形式及程序 

1、形式: 

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按认养协议并参照城市绿化有关管护标准提供相应的认养资金,由办公室委托的绿化管理人员对绿地树木进行养护管理。 

2、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到365服务中心填写树木绿地认养申请表格。

(二)确定认养树木:如需自己确定认养绿地(树木)的,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下,现场确定认养树木;不需现场确定的,在缴纳相应的认养金额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三)凭交费凭证与365服务中心签订认建认养协议,开具认建认养证明; 

(四)办公室将认养情况通知所属单位及管理养护单位。     

七、认养的收费标准及年限

(一)实施绿地树木认养的个人或单位可按下列标准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缴纳绿地树木养护管理委托费:

1、绿地认养收费:绿地每平方10/年(认养不少于30平方木)

2、灌木花苗认建认养收费:灌木花苗每平方6/年(认养不少于30平方米)

3、树木认养收费:根据胸径大小制定收费标准,胸径3厘米以下树木35/年;胸径5—10厘米树木66/年;胸径10—20厘米树木88/年;胸径20—30厘米树木120/年;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500/年。

(二)单位年度认建认养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个人年度认建认养费用在人民币300元以上的可挂树木认建认养牌或绿地认建认养牌,认建认养需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下,按一定的样式规范及标准,由有资历的广告公司制作,在规定位置安装。所设立的认建认养标识牌、绿化牌的实现与认建认养的期限相同。

(三)绿地树木认养的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

八、养护标准

按照武义县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养护。

九、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所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由乡财政办负责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所得资金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由财政分局通过适当方式向认建认养单位、个人和社会公布。

十、其他

被认养的树木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因政府工程改造而造成苗木损坏或迁移,由办公室通知认养个人,并就近安排同类同规格树木予以认养。
附件2

三港有我一棵树”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倡议书

 

三港,是我们热爱的家园,把我乡建成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型特色乡,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

城乡绿化,人人有责。全乡各单位、广大市民的拥护和参与,是创建省级森林城乡的不竭动力;共建绿色家园,共创优美环境,是我们创建的最终目标。我们倡议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绿化建设的热潮中去,积极参与认建认养,共建绿水青山,共享白云蓝天。

认建认养秉承自愿原则。愿意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乡关注森林执委会指定的范围内认建认养,绿地面积可大可小。若愿意以出资的形式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只需每年出一定金额的养护费,日常的浇水、修剪、治虫等养护工作均由专业绿化人员负责。

每认建认养一块绿地、一棵树木都将点缀出一片新绿,每出资一分钱都是对城乡建设的一份贡献。我们将用好每一分钱,护好每一棵树,管好每一块绿。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勤劳和爱心,为把三港建设成为山水秀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省级森林城乡而共同奋斗。

如果您想做爱绿护绿的使者,想为城乡绿化献一份爱心,您可以与乡365服务中心直接联系,联系电话:878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