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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784408679W/2020-226613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文号: 武文广旅体〔2020〕42号 公开日期: 2020-08-14 12:51

关于印发《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0-08-14 12:5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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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联盟,度假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0﹞ 38号)文件规定,经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武义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1.成立由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武义分局、度假区管委会等组成的优选旅游项目联审小组(以下简称项目联审小组),项目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广旅体局。

2.优选旅游项目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需按下面程序执行:

(1)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企业自主申报,经所在镇、街道、联盟、度假区批准后上报至优选旅游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审小组会议,对申报旅游项目进行土地合法性、项目规划、旅游带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经项目联审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将其列入县优选旅游项目名单,并告知旅游企业。

(2)项目建成后,申请单位如实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立项文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投资审计报告等资料。项目业主申请分阶段补助的,需经项目联审小组同意,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立项文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投资审计报告等资料。

(3)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1亿元(含)的,由项目联审小组上报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协议补助。

二、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1.申请优质旅游单位奖励的,另行按照相关创建认定办法执行。

2.申请旅行社评星奖励的,需提供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关于核准为星级品质旅行社的文件复印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申请新评定为国家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等级民宿奖励的,需提供由相应评定机构核准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特种经营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等。

申请引进全球或全国著名饭店集团品牌奖励的,需提供酒店管理集团和饭店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管理期满2年以上)。

3.申请新评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区奖励的,需提供评定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列入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名录奖励的,需提供通过省资源评审并向国家提出申请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除国家A级景区外旅游行业荣誉称号等奖励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包含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独或联合命名文件等资料。同一项评定分不同档次的,根据评定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奖励,获评国家级的最高档给予50万奖励,次高档给予25万奖励;获评省级的最高档给予20万奖励,次高档10万奖励。

4.申请入库旅游企业上台阶库奖励的,需提供武义县税务部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财务状况表。旅游饭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景区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旅行社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为游客组团、地接等服务的收入。

5.申请旅游企业资源整合重组奖励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出资协议、出资情况审计报告等资料。出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县文广旅体局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6.申请新开设旅游特色商品市场、商店(商场)、大型旅游购物中心补助的,根据《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DB33/T 527-2016)标准,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方可享受本补助。提供评定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等资料。

7.申请改造建设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补助的,实施前应先向县文广旅体局备案,经县文广旅体局备案后享受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要求接入武义县智慧文旅系统且经文广旅体局验收合格享受补助,需提交项目内容汇总清单、项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项目审计报告、智慧系统运营使用图片、现场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

申请AA、AAA级旅游厕所奖励的,需提供评定文件复印件。

8.申请金牌旅游从业人员奖励的,另行按照相关创建认定办法执行。

三、加强旅游品牌营销

1.申请旅游营销广告补助,需提交汇总清单、广告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事实发布广告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2申请旅行社组织团队奖励的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分社、门市部等营业网点,不得申请此项奖励。

旅行社需提前2天以上向县文广旅体局申报拟在武义县内游玩的购票景区(景点)和拟入住的住宿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填报《武义旅游团队预报表》。

奖励申请材料实行一团一报,在团队行程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上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包括:(1)团队汇总清单(必须注明住宿单位名称及入住间数、夜数,游览景区名称及人数);(2)团队行程确认单或导游派团单或合作单位合同(加盖公章有效);(3)至少2个购票景点发票(一团一开,景区发票须注明日期、实际游览人数);(4)住宿接待单位发票复印件(一团一开,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团队的入住日期、团队人数、夜数、房间数)以及住宿管理系统身份证登记信息的书面清单,清单须住宿设施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大团奖励的,应先向县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文广旅体局批准后享受奖励政策,待团队组织结束后上报所需资料参照旅行社组织团队奖励。旅游大团(包括高铁大团、旅游车大团)实行一团一奖,经审核属实,进行兑奖,兑奖后不再计入其他奖项。下为具体奖励条件和金额:

高铁大团奖励:一次性组织100人(含)以上的高铁团,一次性奖励往返高铁票额的15%,最高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的高铁团,一次性奖励往返高铁票额的30%,最高不超过4万元;一次性组织400人(含)以上的高铁团,一次性奖励往返高铁票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旅游车大团奖励:一次性组织500人(含)以上的团队,一次性奖励2万元;一次性组织1000人(含)以上的团队,一次性奖励8万元。

团队组织要求,500人(含)以上旅游车大团要求3日内完成所有行程,1000人(含)以上旅游大团要求5日内完成所有行程;高铁100人、200人(含)以上大团需同一日出发,高铁400人(含)以上大团可分两批次在连续两日内出发。省内以地级市为单位一个季度可允许组织一个旅游车(高铁)大团,省外以省为单位一个月可允许组织一个旅游车(高铁)大团。对于长期发送游客来武义且达到每年4000人/夜的旅行社申报千人团,优先考虑批准。

特殊大团奖励,为配合县内重大旅游活动,需专门组织游客参加的,由县文广旅提局根据重大旅游活动需求研究决定大团组织规模。单日组织500人及以上参与活动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单日组织1000人及以上参与活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日组织2000人以上参与活动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申请承办全县重点节庆活动和赛事的,根据县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节庆活动和赛事的计划安排,乡镇(街道、度假区)、特色村、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策划机构等单位上报活动方案(包括安保应急方案、合作形式)、承办费用预算、往年活动资料等材料,县文广旅体局根据不同节庆活动和赛事规模,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承办方及承办费用。

4.申请“武义十大碗”优秀示范店奖励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评选文件等材料。

四、扶持发展乡村旅游

1.申请A级景区村庄补助的,需提供创建认定文件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旅游发展重点村引进并建成上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奖励的,需提供项目审计报告,村委会申请报告等资料。

五、其他说明

1.旅行社团队奖励每月审核一次,审核结果定期进行公示,旅行社和旅游接待点所提供的凭据资料应准确无误,若发现造假情况,取消当年奖励,并取消其他所有奖励(补助),旅游景区、饭店配合造假的一并取消其他所有奖励(补助),并进行通报。

2.列入奖励范围的住宿接待单位为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酒店、旅游推荐饭店、精品民宿等(具体名单以县文广旅体局公布为准)。

3.除旅行社团队奖励,申报其它奖励与补助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向武义县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报所需材料。

4.所有奖励、补助项目由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武义县财政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人员对奖励、补助项目进行核实,报县政府审定。依据县政府审核意见,由县财政予以兑现。本政策实施前建设的项目补助原则上参照老政策执行,本政策实施后建设的项目按照新政策执行。

5.已经享受县政府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是指企业已经享受土地出让价格、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中投资的补助政策,在招商引资协议中已经明确把高星级饭店作为条件并享受政府土地价格、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中星级饭店的奖励政策。


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武义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