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家厨房里一袋盐和一袋鸡精不见了,我没在意,没想到今天回家发现房间里的两斤饼干和一些零钱也没了!我就赶紧来报案了!”
“警察同志,我家今天遭贼了,卧室里床上、衣柜都被翻了个遍,我看了下东西是没少……”
“两张身份证、两个不用的手机还有一些一元五毛的硬币……”
今年9月中旬以来,武义县桐琴派出所陆续接到多起室内失窃的警情,桐琴镇管湖、芦北两地多户被盗,影响恶劣。
民警立刻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对失主提供的房屋内监控摄像进行查看,民警发现这个“饥不择食”、连2块钱一袋的食用盐都不放过的小偷虽然年纪并不大,行为却着实“嚣张”,大白天下手不说,被监控拍下的他也是气定神闲,进入别人家就像是回家般闲庭信步,甚至几次三番都穿着那条印着字母“YOU”的黑色运动裤,毫不遮掩。
确定嫌疑人后,民警根据视频线索一路循线追踪,10月6日,民警在一简陋的出租房内成功将嫌疑人抓获,一同带回的还有那条作案时穿的黑色运动裤。
据了解,嫌疑人姓岳,今年8月刚从温州来到武义桐琴,平时就租住在多次发案的管湖村一出租房内。由于没有固定职业,最近手头上又没钱了,岳某就到附近闲逛,碰到哪家没锁门窗就进去顺一点拿一点,以此混沌度日。短短半个月,岳某就犯了8次案。
目前,岳某因涉嫌入室盗窃已被武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