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23 17:08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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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武人社〔2014〕83号
对象范围:劳动年龄内的、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5%,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岗位开发(村申请-乡镇、街道、联盟审核-人社局复审)-人员上岗(村申请-乡镇、街道、联盟审核-人社局复审)-补贴发放-(村申请-乡镇、街道、联盟审核-人社局复审)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村办事处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村公示
咨询电话:0579-8763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