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3JD300000/2021-241330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管委会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26 10: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现就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概况:为积极响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优化开发区建设促进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9号)精神以及从武义开发区自身发展需求出发。武义县将划界后的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桐琴镇、泉溪镇、履坦镇、王宅镇、茭道镇的工业功能区整合到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其中桐琴镇、泉溪镇工业功能区为乡镇托管),实行统一对外招商、统一产业布局、统一规划建设,最大限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基于上述背景,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原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进行整合修编,并委托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详规》)。调整后开发区管理面积包括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桐琴镇、泉溪镇、履坦镇、王宅镇、茭道镇(桐琴镇、泉溪镇工业功能区委托乡镇管理)的工业功能区。其面积在上轮已授权管理面积139.06平方公里基础上进行优化,主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减除白阳山等山体用地以及桐琴、泉溪等集镇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和成片的基本农田等无法进行工业开发建设的用地,规划将原托管区域减少至65.69平方公里,新增拟授权管理区域12.67平方公里。深化整合后,经国家核准区域2.3平方公里不变,托管面积调整为78.36平方公里,总管理面积80.66平方公里。
产业重点(3+3+4产业体系):从国内外、省市、区域和武义经济开发区自身等空间尺度视角,结合市场和周边配套需要,以及经济开发区提质提效发展需求,坚持“两化融合”,提升发展五金机械、汽摩配件和文旅休闲三大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业,配套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商务商贸四大现代服务业。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规划区主要废气为供热燃料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和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氟化物、酸雾、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恶臭)两大类。
规划区内能源使用以清洁能源天然气、电为主,从源头控制了SO2、NOx的产生,故本规划区SO2、NOx排放量不大,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规划区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电镀、氟化工、涂装、注塑、印刷等工艺,本评价要求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5﹞141号),以及《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中关于电镀废气的治理要求,各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规划区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CODCr、NH3-N等)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Cr、NH3-N、总磷、氟化物、AOX、铬(六价)、氰化物、总铬、镍、锌、铜等)两大类。
本区块内及附近无饮用水源区等水环境敏感区,主要地表水为武义江及其支流,为Ⅲ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本规划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污水纳管率,规划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实现纳管排放。其中电镀园区废水近期分质收集后由武义县新禹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武义县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预处理后纳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总氰化物、氟化物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3标准,其他指标达到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设计标准后排入武义江。新材料产业园污水纳入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武义江。其他区域纳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有利于改善周边水体环境质量。
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为本次规划新增污水处理厂,现状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甚至超负荷运行,对开发区的发展构成制约,为满足规划区的排水需求,应加快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扩建规模5万m3/d)项目的建设进度。
3、固废
本区块内一般固废大部分可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目前武义县现状无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主要依托金华地区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另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浙环发﹝2018﹞25号),武义县拟设危废处置设施1处,为武义县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
本区块内规划有一定的居住用地,应做好规划布局,居住区和工业企业之间保留一定的距离。各企业需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噪声源的管控,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降噪,以减少噪声污染,确保功能区达标。在此基础上,能够合理控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措施 | ||
资源保护对策和措施 | 土地资源 | 1、严格执行滚动开发、集约开发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2、规划区占用耕地类型主要为一般农用地、一般性基本农田,还包括少量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本评价要求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内的规划占地进行调整,保留原有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功能,规划建设用地不得侵占;一般农用地、一般性基本农田占用做好“占补平衡”工作,有关土地征用、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和出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相关手续落实前不得进行任何开发建设。 |
水资源 | 1、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目标,推广绿色节水工艺和节水技术。 2、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 3、加强工业给水管理。 | |
文物资源 | 规划区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暂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求不得破坏原有历史面貌,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后,按要求进行保护。 | |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 | 1、实行雨污分流制。 2、电镀园区污水处理厂尽快转变为预处理厂并纳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加快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进度。 4、加快污水管网的铺设,提高截污率。 5、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实现达标纳管。 6、结合“五水共治”,全面治理区域地表水。 7、主要废水污染物CODCr、NH3-N、重金属实行总量控制,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大气环境 | 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 2、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 3、优化布局。 4、主要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工业烟粉尘实行总量控制,按要求进行削减替代。 | |
声环境 | 1、各区块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划分规划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要求进行管理。 3、加强对工业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 4、对于机械加工等以噪声为主要污染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噪声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中有关要求,在工业企业和居民点之间设置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5、根据衰减距离留出道路两侧的一定范围作为控制用地,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并应当设置一定的绿化防护带。 6、进入中心商贸、居住区的车辆严禁鸣笛,设立禁鸣标志,对区内车辆进行限速行驶。 7、对入区企业必须实行“三同时”,建立噪声达标区。 | |
固废处置 | 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 2、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 3、分类管理、定点堆放。 4、对危险工业固废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 5、加快武义县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的实施进度,鼓励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所,避免大量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 |
生态环境 | 1、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 2、加强武义熟溪省级湿地公园保护。 3、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 4、加强区内绿化,尽可能保护原有生态系统。 |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其地理位置、规划范围、规划目标、产业定位等与上层规划、政策等基本协调,但是规划区局部占用了一般农用地、一般性基本农田,还包括少量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本评价要求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内的规划占地进行调整,保留原有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功能,规划建设用地不得侵占;一般农用地、一般性基本农田占用做好“占补平衡”工作,有关土地征用、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和出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相关手续落实前不得进行任何开发建设。另外要求规划区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的要求对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
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评价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推荐方案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和审查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王关军 联系电话:13735730326
地址:金华市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知时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367171105 董巧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周坪路258号优盟商业中心2号楼9层906室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方式:0579-87673702
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审查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处
联系方式:0571-28869159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当地主要的现状环境问题;对规划的了解程度;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满意程度;规划实施对周边居民就业和经济收入的影响;本规划的实施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公告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和社会各界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