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6780/2021-242655 发布机构: 坦洪乡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10 15:49

关于召开中共坦洪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坦洪乡     发布时间: 2021-12-10 15:4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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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共坦洪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党章规定和县委关于乡党委换届工作的要求,经请示县委同意,乡党委决定于20211028日召开中共坦洪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数字赋能,突出全程全面高质量,适应新发展阶段乡镇特点,扎实有力开展乡换届,着力打造政治过硬、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推进三篇文章再深化、二次跨越再出发,高质量开启十四五奋进武义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中共坦洪乡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中共坦洪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中共坦洪乡第十三届委员会。

4. 选举产生中共坦洪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5. 通过有关工作规划、制度、决议等。

三、代表条件

严格代表人选资格条件,把好政治首关,确保代表政治上合格。党代会代表人选要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推荐提名要求,即:(1)政治上有问题的;(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5)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6)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7)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8)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9)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

从严把握九个不宜推荐提名要求,即:(1)在疫情防控、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或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赌涉毒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的;(3)存在严重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尚未整改,或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4)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或干预司法行为的;(5)存在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6)近5年内存在非法经营、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经济法规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7)属于近5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的;(8)属于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非公经济人士的;(9)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处分期),或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原则上不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

四、代表名额分配及比例结构

坦洪乡党代表名额为47名。基层一线代表人数至少达到42%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人数不少于50%;妇女代表人数不少于17.4%,少数民族代表人数不少于13.75%。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的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五、代表的产生程序

乡党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两推三评两审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选举单位一般以乡党委下一级党委或独立党支部划分。

1)党内外提名产生推荐人选。选举单位一般按照代表分配名额1:3比例(代表分配名额3人及以上的选举单位,可按代表分配名额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通过组织全体党员推荐和群众代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党内和党外提名推荐。党内提名推荐由全体党员参加;党外提名推荐,村(社区)由非党员的村(居)委会成员、社管会成员、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团妇兵负责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由非党员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规模较大的企业由非党员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2)确定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党内外推荐情况,开展三评(即通过组织点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的方法,对推荐人选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不少于分配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确定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乡党委资格联审、考察后,在选举单位公开栏内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间,有初步人选被查实问题取消资格,导致差额人选少于20%的,由选举单位重新确定人选,予以替补,并进行公示。

3)审定预备人选。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查,经乡党委审查后予以批复。

4)进行民主选举。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正式代表,并报乡党委审批后,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公布。正式代表选举产生后,面向所在支部党员签订履职、辞职承诺。

六、乡党委换届的基本原则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必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认真落实乡乡党代表大会制度,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解决问题,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

全乡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会议精神,认真制定计划,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我乡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附件1. 武义县坦洪乡党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

2. 中共坦洪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共武义县坦洪乡委员会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