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6200H/2021-243301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16:25 |
浙江圣特斯林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特斯林面料及2000万片餐垫技改项目委托金华同达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节能评估。2021年11月12日,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函审。根据国家、浙江省和武义县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浙江圣特斯林纺织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特斯林面料及2000万片餐垫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机限制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耗能工质自来水,项目完成后测算年用电620万千瓦时,天然气8.6万立方米,年耗水0.6万立方米,年综合能耗为1883.57吨标准煤(等价值,当量值为878.18吨标准煤)比原批复下降37.43吨标准煤。项目完成后测算年产值为6800万元,工业增加值123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5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比《武节能评审(2017)19号》批复文件下降0.01。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节能评估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要求实施,并跟踪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对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指标进行审查。
三、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重点用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能管员,积极开展能源审计,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切实把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四、项目有效期为印发之日两年内有效,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日。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