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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555Y/2021-243969 发布机构: 泉溪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24 10:11

关于调整泉溪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泉溪镇     发布时间: 2021-12-24 10:1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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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三改一拆”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泉溪镇“三改一拆”领导小组成员,并对相关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三改一拆”领导小组

组  长:蓝  建

副组长: 章康武

成  员:王华好、徐  勋、陶晨露、郑  鑫、吴  灿、

徐红虓、钟春武、李  翔、钟建忠、程俏艳、

张建军、胡  成、何宏斌、汤晓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左皓天、楼国伟、何根荣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刘群生、沈勇星、冯冲、金帅、项建凯、倪锡阳、贺路遥、吴辉、董芮妮、吴超、童敏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

二、职责分工

(一)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镇“三改一拆”日常工作,违建巡查、停建发放,拆违工作专业人员及机械的安排落实,协助各工作片做好违建的调查、核实、法律文书和档案等,提供分类处置违建的法律、法规、细则的支持。

(二)村镇办:具体负责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农房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农村危房解危任务,同时做好规划违法建筑的核实认定。

(三)自然资源所:负责卫片执法的违法建筑查处、信访调处、拆除等工作,同时做好土地违法建筑的违建认定。 

(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开展镇区、库区,规划类违法建筑查处、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负责“三改一拆”行动中强制拆除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经发办:具体负责旧厂区改造工作,指导协调企业涉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及动员自行拆除等工作,协调市场监管、应急、环保、资规、税务等相关部门抓好企业违法建筑整治联动机制的落实。

(六)农业农村办:负责河道两侧5米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信访调处、督促拆除工作,同时做好旧村改造相关工作。


(七)综治办:做好因专项行动引发信访问题的来访接访、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工作,协调处理拆违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

(八)纪检监察办:对隐瞒或遗漏不报、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九)党政办(宣传):组织全镇违法建筑整治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等工作。

(十)司法所:提供违建拆除、及相关矛调过程中的法律援助。

(十一)各工作片:对各村调查摸底的违法建筑统筹管控,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及矛盾调解,并做好拆除工作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各行政村:为违法建筑整治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为新增违法建筑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属区域内违法建筑整治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并抓好落实实施,落实网格责任。

(十三)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企干部:实行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企干部对村、对企督查制,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联企干部要下村入企指导督促“三改一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出席范围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所有成员。会议议题由执法办根据工作情况和成员单位要求,提出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内容主要包括统筹协调三改一拆重点、难点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二)巡查管控制度。

各行政村确定巡查员,根据考核办法建立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新建违法建筑行为。各巡查员保持日常巡查制度,以村为基础网格,每周至少全面巡查一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并做好巡查台账。各巡查员调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新建违法建筑的上报及整改工作。镇执法办组织力量不定期巡查执法,与各村一起对新建、在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劝阻。

(三)信息工作制度。

为及时掌握三改一拆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动态,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三改一拆信息工作制度。村镇办、经发办、农办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月底分别提供危旧房、企业、旧村改造清单及照片,一户一档,照片至少包括拆前拆中拆后。

(四)督查考核制度。

督查考核办法参照《泉溪镇行政村工作考核办法》村镇建设工作,针对违建管控、矛盾化解等进行具体量化,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打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泉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泉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