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2-240069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1-26 09:32 |
建设单位:武义伟强泡沫塑料厂
建设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东皋凤凰山工业功能区(武义五洲机具有限公司内)
项目名称:武义伟强泡沫塑料厂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环评单位:浙江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年1月26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2016
建设内容: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发泡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脱附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熟化成形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会同经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音处理。
4、固废:废泡沫料和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等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清运。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公示版-武义伟强泡沫塑料厂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pdf
金环建武备2022016.pdf